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开展宗教活动的佛教寺庙、道教宫观、天主教教堂,基督教教堂、聚会点和伊斯兰教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2、第一条 为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
3、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
寺庙里面需要设置消防喷淋?寺庙消防设计应该注意这什么?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0-2024第3条规定的场所。水喷淋是个不准确的概念,通常用水的灭火系统有三种:一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是水幕系统,三是雨淋喷水灭火系统。我想你可能是指第三种的。
2、水源要求:消防喷淋系统的水源应能够满足设计要求的水流量和工作时间。常见的水源包括城市自来水、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水源应具备稳定的压力和足够的储备水量,并设置相应的电动或柴油消防泵站。
3、在顶棚边缘与侧墙相接处,需要设置侧墙壁挂式喷头,并且喷头所在高度不宜超过5米,喷头应凸出墙体外部,射程应达到房间内侧墙内侧线。综合考虑消防侧喷淋头的具体设置应根据建筑楼层数、使用性质和面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4、消防喷淋布置规范: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5、对于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除符合本规范第3条、第4条的规定可采用相应类型的灭火系统外,应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消防喷淋系统中的蓄水设备主要是指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并且在不同的时间段可以起到不同的作用。
佛教客堂的管理制度
客人来寺住宿,应按手续登记清楚。僧俗客人离寺,客堂应查看室内各种用物,不得失误。 十方僧俗檀那护法来寺,一以诚敬待之,不得有攀权附势,厚此薄彼之念。
为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十三条 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