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跳大神封建迷信诈骗已经成为社会毒瘤,你认同吗
为什么要邀请我回答这种问题?头条这种邀请机制是什么呢?还挺好奇的。
试着稍微展开说一下吧,就说一个跳大神吧。
首先,跳大神是什么?
如何定义跳大神?内涵是什么? 有什么具体的表象?
是一种封建迷信活动吗?
其实,她,他,或者ta,在什么场合跳?在公共场合跳?还是在自己家里跳?跳的时候给一群人看,还是自己一个人悄悄的跳,或者是拉着几个人?还是一堆人一起跳?
第三,跳一次大神,或者跳几次大神?会造成什么不好的社会影响?有谁因此受到过伤害?或者是因此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这种跳的行为是不是符合公序良俗?或者是造成了多少经济损失?
第四,构成社会毒瘤的要件是什么?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可以够得上是社会毒瘤?如果说有某种认定标准的话,是民间泛泛的一种认知?还是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认定?
仅仅开了个头,理性且负责任的讨论一个问题,并给出一个评价性的看法,其实要搞清楚很多很多最基本的问题。
封建迷信是肯定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放在以前,多数人一定会坚决反对封建迷信。但如今为何又不怎么反对了呢?通过平时生活中了解到,其主要原因在于一:参与的一部分人其实他是知道封建迷信他是假的,参与主要是闲的,把它当成了娱乐,花钱开心,隔壁91岁张大爷去世,就请了神汉,灯戏,和尚念经,游城。你别说,还真的挺闹热的,白喜事,一大村人像过了个节。二:风水,下阴等,还真的有时候不得不信,有待今后科学来证实,有的风水先生很准的。三,少部分人脱离自己的经济实力参与迷信活动,或者有的神汉不讲职业道德,在活动过程中违背合约精神,乱要钱,哄骗老人,敲竹杠等,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一般构不成诈骗罪,但却是封建迷信无疑,不叫诈骗也是欺骗。是一种沉渣泛起。跳大神(神汉)自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制止。到社教时(60年初中期)就完全禁止,人民大众绝大多数认识它是封建迷信,也形成自觉。包括敬神、祭祖、烧香拜佛、火化、宗谱宗族祠堂、巫婆、阴阳先生(地理先生)、算命先生等,也基本不见。
但因极左影响,一些传统民俗民风也被禁止,比如祭奠烧纸供饭、寿亡吹奏喇叭音乐、宗族宗教合法活动等。随着改革开放,不少逐步开禁,如宗教、风水先生、婚丧乐队、修谱建祠堂、算命生生等一时兴起,不少以此发财。还有如祭祖敬神等也无禁止。趁机巫婆神汉也有出现(我们这不多,因为大多人不信。大多以宗教形式甚至带有邪教性质出现装神弄鬼,但比跳大神温文尔雅得多,更有欺骗性。
我对如祭祖、修谱、婚丧适当庆祝和奠祭活动等不反对,合法宗教信仰是个人自由,但对建祠堂等宗族活动、以及恢复土葬、大操大办红白大事、尤其是神汉巫婆再出江湖等坚决反对,这不点改革开放的思想解放,不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是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精神力量,是一种倒退。
仅个人观点。
对于这种社会现象,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信的人在寻求心理慰藉,可能认为这样能得到神灵保佑。不信的人可能认为这是哄弄人的,只讲唯物,不唯心。如果人人都具备趋利避害的智识和能力就好了。
怎说呢,有些现代科学都不能解释的东西就是封建迷信吗?有真本事的跳大神应该是民间远古巫医的一种传承,能驱邪治病。如果是利用跳大神去诈骗,那就是违法犯罪了,这个社会毒瘤应当割去!
大话2风法狂暴程度加多少伤害
狂暴程度加倍后,风法所造成的伤害将增加200%。
这是因为狂暴会让风法的攻击力、爆击率和暴击伤害倍增,这些因素都会对伤害产生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风法狂暴时增加的伤害是在基础伤害的基础上计算的,不包括装备和技能等其他加成。
狂暴等级加48伤害
法术狂暴:(伤害为普法伤的1.5倍) 师门法术的狂暴为法术狂暴,法术狂暴造成的伤害增益比原始攻击提高1.5倍。炼化武器、项链时,有一定概率会有此属性。
加200点伤害。根据《大话西游2》游戏资料,风法狂暴技能是提高法师群体攻击力的技能,可提高20%的攻击力。因此,如果你的法师攻击力为1000,使用风法狂暴后,攻击力会提高到1200,增加200点伤害。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基于游戏规则的一种估算,实际情况可能因装备、技能等方面的影响而有所不同。
不确定。
因为游戏中的技能的伤害值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包括装备、属性、技能等级等等,而且不同版本可能会有调整。
此外,即使知道了加多少伤害,也不能完全代表这个技能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因此,需要具体分析技能特性和游戏环境才能做出准确的评估。
普法栏目剧《报恩记》里的巧珍是谁演的
漆子美,女,内地新生代女演员,甘肃兰州人,生于1990年12月26日,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
擅长舞蹈、唱歌、古筝等。
2010年获得江南华丝行中国舞蹈大赛甘肃赛区总冠军。
2012年主演《黄河古镇》,荣获中国纪录片二等奖。
2013年拜少林第30代方丈素喜老法师的关门弟子释德强为师。
2014年饰演电影《119婚约》女一号。
老赖欠很多钱,她的车、房及经营的多处生意,都不在自己名下,怎么办
“朋友啊朋友,你可曾想起了我,如果你有钱了,请你还给我!”老赖无赖,让人无奈啊!老赖的例子多了去,光自己亲身经历的就不下三四次,现在搞的我只要一听到“借钱”两个字,后背就直冒冷汗!
题主遇到的问题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在我看来这种老赖最可恨,竟然想着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拖欠债款。不过,这种小儿科的东西在现在的法律体制下实在是太可笑了吧!
在回答具体的问题之前,先分享一个简单幽默的小例子:
房地产老板王某,欠了秦某工程款120多万,拖了好几年都没有还,法院也多次判决让王某还款,但王某就是不执行也或者是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最后就导致了王某被法院列入了失信人的黑名单。
像这种情况确实是客观存在的,被执行人利用多种形式来规避执行,造成欠了钱却依然逍遥自在的情况,这是当前法律规定的。法官执行则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其二随着法律的健全,强制执行的措施不断完善,相信必定会对这种情况有所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