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外境是心的显现
如果说“外境是心的显现”,这句话实则容易误导,何以故?以字面理解,就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结论;外境是一个东西,心又是另外一个东西,意思是说,境是境,心是心,以这样一个观念,实际已经违背了佛法的宗旨,也违背了自然规律!
佛法认为“心法”不二,正如《心经》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意思是说,“色空”不二,其中,色即是法,空即使心,这才是佛法的宗旨,所以说佛法是不二法门!
从自然辩证法来看,心和物亦是一,不是二,何以故,无心无物,无物无心,心是体,物是用,心是灯,物是光,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其中“物”就是法!
如果用人照镜子来形容,现实人体好比是心,镜中之相好比是物,心动则物动,二者亦是体和用的关系,何以故?人类对事物的反应和感受,源自各自情绪和情感,并不真实和恒长不变的。譬如,今天,你吃了一个很喜欢吃,但很久没吃着的东西,你会绝非非常满足和幸福感,但是连续多吃几次,这种满足和幸福感,逐渐消失,最后会产生厌恶之感,为啥?再好的东西,吃多了自然恶性,所以,我们对一个美食的审美,是建立在个人情绪取舍上的,并不真实!
再譬如,我们会喜欢或讨厌一个人,但你喜欢她,你会觉得她非常完美,甚至是美的标准,可是情感会变化的,等有一天,你对她的情感逐渐减弱,最后讨厌她时,她在你心目中,就不再是女神,或许变成魔鬼了,所以你看,我们对人的审美,亦是根据自己的情绪变化而变化!
再譬如,我们欣赏风景,同一个风景,由于情绪不同,对静物的感受就会有千变万化,所以,对景色的审美,也没有标准,由此看来,人类对这个世界上所有形形色色的善恶审美,皆没有标准的,所以说,几乎所有人类对世界的认识,都是不真实的,都是虚妄的!
外境是心的显现,是说外部环境是心灵的显示和表现。
这是一种哲学观点,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本体论,是中国道教和印度佛教的认识论基础,它在实践中夸大了人类的主观能动作用,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当然了,片面与深刻只差一步,很容易混淆。
如何理解佛经里面一切行无常的『行』,无明缘行的『行』与五蕴色受想行识的『行』
个人理解,五蕴与六根、六尘之间的关系简单说是这样的:
五蕴中色蕴(色法)和受、想、行、识四蕴(心心数法,即心法+心所有法)从人的感官经验出发概况了一切物质现象范畴和精神现象范畴。
五蕴中色蕴(物质现象范畴)包含了六根中的前五(眼、耳、鼻、舌、身)和六尘中的前五(色、声、香、味、触)。
而六根中的“意根”,属于受、想、行、识中哪一蕴呢?一般认为属于“识蕴”。所谓意根与前五根具有的实际感官的官能核心物理组成不同。这里面所说的核心物理组成也叫“净色”,而器官外部的形态(比如眼、鼻、耳等外观)只是浮尘根,是官能的次要物理组成,并不是官能的核心;譬如西医所说的眼器官中的眼角膜,就大致相当于“眼根净色”,而有学者指出西医所说“神经”可能相当于“身根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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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座中有一比丘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见。疾得漏尽。尔时。世尊知彼比丘心之所念。告诸比丘。若有比丘于此座中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见。疾得漏尽。者。我已说法言。当善观察诸阴。所谓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圣道分。我已说如是法。观察诸阴。而今犹有善男子不勤欲作.不勤乐.不勤念.不勤信。而自慢惰。不能增进得尽诸漏。若复善男子于我所说法。观察诸阴。勤欲.勤乐.勤念.勤信。彼能疾得尽诸漏。愚痴无闻凡夫于色见是我。若见我者。是名为行。彼行何因。何集。何生。何转。无明触生爱。缘爱起彼行。彼爱何因。何集。何生。何转。彼爱受因.受集.受生.受转。彼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转。彼受触因.触集.触生.触转。彼触何因。何集。何生。何转。谓彼触六入处因.六入处集.六入处生.六入处转。彼六入处无常有为。心缘起法。彼触受.行受。亦无常有为。心缘起法。如是观者。而见色是我。不见色是我。而见色是我所。不见色是我所。而见色在我。不见色在我。而见我在色。不见我在色。而见受是我。不见受是我。而见受是我所。不见受是我所。而见受在我。不见受在我。而见我在受。不见我在受。而见想是我。不见想是我。而见想是我所。不见想是我所。而见想在我。不见想在我。而见我在想。不见我在想。而见行是我。不见行是我。而见行是我所。不见行是我所。而见行在我。不见行在我。而见我在行。不见我在行。而见识是我。不见识是我。而见识是我所。不见识是我所。而见识在我。不见识在我。而见我在识。不见我在识。复作断见.坏有见。不作断见.坏有见。而不离我慢。不离我慢者。而复见我。见我者即是行。彼行何因。何集。何生。何转。如前所说。乃至我慢。作如是知.如是见者。疾得漏尽
佛说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经里面的“一切行无常”,也就是三法印中的“诸行无常”,“诸行无常”、“无明缘行……”、“色受想行识”,这里面都提到了“行”,如果要详细的把它们的内容排列出来,确实很麻烦,但是能够把它们识别清楚,又确实对学习佛学经典很有帮助,所以我们就在这里尽力排列一下,有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多多指正!
一、诸行无常
“诸行无常”里面的“行”,包括了一切有为法,佛法对一切法的划分,是先将一切法分为有漏法和无漏法两类,然后再分出有为法和无为法,具体的划分是这样的:
以苦、集、灭、道四谛为标准,分为两重因果,其中苦、集是众生三界六道轮回的因果,集是因,苦是果,因为先集中了各种苦因,所以最终得到苦果,这是第一重因果;灭和道是解脱的因果,道是因,灭是果,因为修了清净道,所以最终得寂灭的清净果,这是第二重因果,先把这个交待清楚,下面就相对容易一些了。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来,苦和集是使众生轮回的,所以就划分为“有漏法”,这里的“漏”,是指各种各样的烦恼,而灭和道是让众生解脱的,所以就划分为“无漏法”,这个简单。
然后再把苦、集和道,这三谛下的一切法,归入“有为法”,这里的“为”,就是造作的意思,我们讲造业造业,指的就是这个“造作”的过程,也就是说,凡是众生起心动念,口说身动,这一切范围都属于“为”,由这些“为”所生的法,一率称为“有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