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请问:什么是法?什么是自然
古汉语概括性强,往往是一字多义,所以这方面的解释很多,但是基本意思差不多。法与自然各有五层含义:首先是所谓的法,包括四层意思,一是本意,总的来说有遵循、效法与萧规曹随之意。二是四大的关系是法。《道德经》讲故有四大,曰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四大是平等的;三是四法功能位阶是不一样的,是依次遵循的;四是法的宗旨是生长。四个法的连续衔接,就是周易讲的生生不息;五是讲人悟道的途径。人位居底端,应主观效法客观,向对象环境一一大地学习。作为以农立国的我国更是这样,如农历历法的创立,农谚的总结与传承等。
其次是所谓的自然,包括五层意思。一是指客观存在性。四大都是真实的存在,具有无可置疑的客观性;二是四法之间的位次关系也是客观的,不容颠倒的;三是效法的过程也应当是尊重其客观性,不要加上主观干予;四是检验"法"的效果的标准,也是以客观事实为标准;五是大道至简,法的过程是简单的,只要顺其自然就好了。
就像植物依照季节更替而变化一样,这就是"自然""法"则。
前三个法是效法的意思,最后的这个法是:“本象,就象如”的意思。自然则是:指自然而然。其于生物就是本能,好比如是不用学习即可自然掌握的技能一样。老子在道德经中常以婴孩比征于道,为什么?皆因婴儿一切的都是本能使然,其纯朴尤如道这样,老子讲婴儿长时啼哭而其嗓子却不为此沙哑,是皆因婴儿表面看似柔弱,但其由于接近于道,因此元气却充盈不泄,故久哭而不声哑就是这个原因了。
智者的认同往往是非常相似的,远在欧陆大地,时间更是相距十万八千里的德国精神分析学开山鼻祖弗洛伊德在这个上竟与李老君不谋而合。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本能就在潜意识之中,婴儿的行为十有八九是依潜意识的本能行事,比如吃奶、笑、哭均是本能而然。潜意识这个东西其实固固的掌控着人的一生,其由于接近道,所以你的身体若可以调出潜意识去完成某个动作你是不会觉得累的,比如操控键盘打字:盲打是最快速的,也是最不容易使你觉得累的好方法!
其实道德经很多东西是可以与易经联系起来思考的,老子这句话有5个“体”:天、地、人、自然、道。太平经立足于道德经进一步阐发认为天地人为三,自然为二,道为一。老子: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二是一到三的过渡,所以较之三,二较更接近于一,因此老子讲道法自然。在这里这个法是解为本象的意思,在古汉语字典:“法”其中一个上古的涵义就是“本象”的意思,这句“道法自然”是解谓…道本来就是象自然似的。
这里讲下关于道生一,为什么古人很多时候把道认为可以就是一,比如周代楚地民间神话那个宇宙的缔造者就是叫太一神,又如上古文献,郭店楚简又早期道家极为重要文献叫太一篇等等。道与一是一个本体的两个状态,这个宇宙的终极本体,之前为道之后为一,所以道家亦有将其统称谓道。
道德经的一、二、三、的概念是源于易经的:河图洛书(河图始于一万年前的伏羲皇,洛书始于4100年前的夏朝开国君主大禹氏)。为什么?举实例:洛书又叫九宫图,在易学为后天圣图,其代表后天这个三,老子说三生万物,是缘故于此图。
我们从图中看
:图中不管横排相加如3+5+7=15、8+1+6=15。竖列相加如1+5+9=15、6+7+2=15。斜列相加6+5+4=15、8+5+2=15。其余相仿,怎样相加其和均是15,然而其15众数相加:1+5=6。好的,6就是能表征世界万事万物的64卦的这6个爻,然这6个爻均是源于八卦的3个爻,大家都知道64卦是源于八卦,八卦正恰巧就是由三个爻而构成的!所以老子讲三生万物就是这个意思,就是根据于洛书的了。
老子常说其不能用有限的语文去准确说明道是什么,但老子于道德五千文中还是试图尽力的描述他心中所领悟这个道给广大有缘人,比如其将道解释为:“无”、“大”、等等。这里其又用自然来比拟道。因为人们对理解自然总比理解道来得好把握些吧。好的,问题就回应于此。
这是一句流传甚广的老子的话。但是这句话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不同,单独拿出来讲并不会出现很大的误解。
“法”在这里是动词,意思是“遵守,顺从”。这样去理解,就大致能理解了: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在大地上生存,遵守大地万物生长作息的规则;
大地承天,万物的生长繁衍和迁徙是依据自然气候的变化而进行的;
自然气候,天象变化遵从宇宙间的“大道”运行;
而宇宙间的“大道”,则是世间万物本来的样子。
老子的学说核心是“无为”,遵从“大道”。而这句话更清晰形象地讲明了“天、地、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的难点在“自然”,这个“自然”,并非我们平时说的“大自然”,天大地大,“道”最大。“道”又怎么会去遵循大自然呢?这个“自然”,是指万事万物本来的样子。“大自然”这个我们现在用得很多的词是从这里衍生出来也不一定。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的核心意思在于告诉人们: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人不可能离开天地自然而独立存在。
关于什么是“法”?我理解这里的“法”字是一个动词。它有“顺从、遵循、依照”的基本意思,或可说成“不违背”的意思。因此,“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以解读为,人要顺从地,地得顺从天,天遵循一定的规矩,一切规矩都要顺应自然。
我们知道,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按照一定的规矩行走,春风起才会百花开,冬雪到才有万物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说武则天让牡丹寒冬开花,那是传说。说窦娥蒙冤六月飘雪,那是神话。人生活在日常烟火之中,既不是地里的土行孙,也不是天上的七仙女。人得顺应地利天时,人可以认识天、影响天,人也可以利用地、改造地,但是人不可能为所欲为。正所谓一切都有规矩。
我觉得“道法自然”中的“自然”,说的是事物运动的规律。换句话说,是“顺其自然”,是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办事。
我们常常说“天意”,其实“天意”就是万事万物发展的规律,谁都不要去违背。当然,人是万物之灵,有美好远大的理想,可在实现理想的路上,我们不可能翻了天,也不可能覆了地。
印度寺庙中的圣女是些什么人
提到“圣女”二字,您或许会想到著名的“圣女贞德”。她是百年英法战争的见证者和亲历者,更是法国的女英雄,带兵多次击退了英国的入侵,还拥立查理七世登基加冕,至今仍被法国民众所纪念。
笔者本人却很不争气,竟然首先想到的是“圣女小昭”和“圣女海棠朵朵”。一个出自《倚天屠龙记》,一个出自《庆余年》,都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与历史无关。
其实,“圣女”的本意很好理解,就是神圣高贵和不可侵犯的意思。不过,“圣女”一词在印度却有不同的解释和意味,真相让人大跌眼镜。
在印度,根据婆罗门教(印度教前身)的教义,“创世之神”的四个孩子分别繁衍出了日后印度的四大种姓。
这四个“神之子”,分别从神的口中、双臂、大腿和脚趾生长出来,演化成了掌管宗教和祭祀的婆罗门,掌管军事和行政的王室及贵族刹帝利,从事农耕和养殖的平民吠舍,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首陀罗。四大种姓之下,是没有身份的贱民。
婆罗门教中,把女性视为是一种邪恶的化身,她们的地位甚至还不如首陀罗。婆罗门教演变成印度教以后,圣女制度被延续留存了下来,通常都由贫苦无依的首陀罗种姓少女担任。
为了生存,一些家庭在女儿年满十岁后就将她们卖入大大小小的寺庙中。表面上看,这些女孩子是充作了圣女,是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神,是为了给信徒进行宗教祭祀和祈福,地位很高贵。
一提到圣女这个词,车逻辑第一反应能想到的还是法国的女英雄“圣女贞德”,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贞德带领的法军与英军进行了一系列的对抗,捍卫了国家的荣誉。而这篇问答涉及到的关于印度的“圣女”,却是个很可悲的身份。
在某些宗教信仰里,“圣女”常常充当着救世主、女神的角色,对所有人而言她们的形象是那样的神圣,那样的遥不可及。同样的,在神秘的印度,这个佛教的发源地里(也有人说佛教发源地不在印度)也有着不少圣女,她们也同样接受众人的朝拜,来祈祷一生的平安。但尴尬的是,这些圣女貌似高尚,而她们的身世也是众所周知的可怜。
印度是个等级观念很严重的国家,处于最低级的人种几乎没有什么人权,女性更甚,所以我们总说印度是“强奸之国”,说白了受迫害的都是“低级”的女性。在高种姓人看来,对低种姓妇女的强奸和迫害就是自己的一种高贵的特权,换句话说高种姓男人从来没有把低种姓的妇女当作人来看,只把她们当作工具,甚至将她们虐待致死都不为过。于是乎在整个等级制度的恐怖阴影下,低等级的女子们始终逃不出这恐怖的轮回。而有些女子“有幸”被寺庙里的僧人选中,带回庙里,表面上封为圣女,而暗地里,她们只是作为某些寺庙里僧人们泄欲的工具罢了。由于卫生问题以及其他交叉感染,圣女往往都是艾滋病病毒的携带者,但还是那句话,就是因为没有地位,所以没人去关心圣女们的健康以及她们的死活,一批圣女衰老了、倒下了,寺院就会把她们处理掉,让其自生自灭,紧接着会有新的圣女被扶正,永不间断。
另一方面,一些贫困的家庭的女子会被父母逼着去做圣女来养家糊口,几乎没有自愿的(这点和泰国的人妖就不同,一些人妖由于观念问题从小就愿意改变身份),那么当然带给她们的就是那无尽的悲惨了。在圣女们“退役”后,也没有谁敢与她们组成新的家庭,一方面是由于她们普遍携带艾滋病毒,另一方面,在众人的观念里,圣女是神的配偶,是不能和人类结合的。那怎么办呢,只能靠自己找点兼职做吧,但这样并不能满足她们日常的生计,于是一部分人选择了自裁,另一部分人跑到了红灯区发挥余热。
当然,圣女文化给印度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ZF也曾颁布过废除圣女之类的法律,无奈天高皇帝远,偏远地区的人民又头比较铁(头铁,最近学的新词汇),宁肯触犯法律为了生存也要让自己的子女们去受迫害…
所以,印度圣女是一个很悲惨的人群,她们内心所遭受的创伤远远不是我们能想象到的。
文/车逻辑的逻辑
珍惜现在的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