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佛的人可以吃肉吗
第一种说法是不可以吃肉。即是各种动物的肉,甚至蛋。对此类食物,出家二众也不能吃。另外 素食的概念包括不吃“荤”和“腥”。荤”是指有恶臭和异味的蔬菜,如大蒜、大葱、韭菜等。《楞严经》说:荤菜生食生嗔,熟食助淫。所以佛教要求禁食。 第二种说法是可以吃肉。释迦牟尼佛则认为可以食用三净肉,指信徒没有看见、听说或怀疑为了自己而杀死的动物之肉类。还有五净肉的说法,是上述三个加上自然死亡,以及被其他鸟兽杀死食余的肉。
和尚吃鸡蛋么?吃鸡蛋算吃素么
不吃。
一般来说,鸡蛋不属于素食,是佛家禁止食用的食物。这是因为鸡蛋可以孵出小鸡,就算是不能孵小鸡的鸡蛋母鸡在生产鸡蛋的过程中也要承受痛苦,何况我们根本不能知道吃的这个鸡蛋能不能孵出小鸡,所以佛家禁止食用鸡蛋。
依据佛教的观点,生命有四种形态:胎生、卵生、湿生、化生。鸡蛋属于卵生,这个形体的存在,代表一个生命的存在,吃一个鸡蛋,就相当于杀害了一个生命。因而,吃鸡蛋就相当于杀生。
在《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中,曾经提到有人终生没有子女,佛陀就说此人在前生不信因果,曾在百鸟产乳之时,用瓶子拾取鸟蛋,并煮来食用,致使诸鸟丧失子嗣,所以获得无子的报应。
有些被误传了千年的成语,你知道哪些
衣冠禽兽这个成语,我们都知道是个贬义词,用来比喻品德败坏的人。形容这个人表面上衣冠楚楚,像个正人君子,实际上内心阴暗。事实上,这个成语在诞生之初,并不是个贬义词,反而是个人人羡慕的"体面"词儿。
"衣冠禽兽"一语来源于明代官员的服饰。据史料记载,明朝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兽也不同,具体的规定是:
文官一品绣仙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云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鸳鸯,八品绣黄鹂,九品绣 鹌鹑。
武官一品、二品绘狮子,三品绘虎,四品绘豹,五品绘熊,六品、七品绘彪,八品绘犀牛,九品绘海马。
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穿红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绿袍。
所以,在那时候,衣服上能够绣有飞禽走兽,是正规的朝廷命官才能享有的体面,普通的老百姓是没有这样的资格的。能够穿着朝廷官员的服装的人必定是别人羡慕的角色儿。
但是到了明朝中晚期,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都知道明朝后期,我国的封建制度开始走向衰落。明朝设有东厂,西厂等特务机构,到明朝后期几乎是无孔不入,加上宦官专权,吏治腐败,整个官场从上而下人人自危,彻底抛弃了当初"文死谏,武死战"的从政理念。选择明哲保身的官员还是好样的,更多的官员沆瀣一气,相互勾结鱼肉老百姓,因此老百姓对穿着绣有禽兽衣服的官员越来越厌恶,于是,"衣冠禽兽"这个成语开始有了贬义。
难兄难弟
现在:处于同样困境或者共患过难的人。
原意:兄弟两个才能品德俱佳,难分高下。
出处:东汉时期的两个堂兄弟,某天闲的蛋疼,为谁的爹更牛叉掐起来,闹腾得不可开交。
他们的祖父看不下去了,大声说:“孙子,别吵吵了,我俩儿子都顶呱呱。一个难(nán)为兄,一个难(nán)为弟。”
掐架都能掐出成语,佩服。
现在:富贵人家的女儿;现也指未婚女性。
出处:春秋时伍子胥逃难,路遇一浣纱女,浣纱女拿食物救济伍子胥。伍子胥说:“不要对别人说你见过我。”浣纱女听后,抱起石头跳了河。伍子胥因此发誓:将来必以千金回报。
后来功成名就的伍子胥,果然把1000斤金投到浣纱女跳水的河里。
无奸不商,原是“无奸不商”是说古时候开粮行,卖谷米是用升或斗量的,商人卖谷米每次都是把升和斗堆的尖尖的,尽量让利,博得回头客,所以叫无尖不商。如果是“奸”那世上做生意的岂不是没有好人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原本为“嫁乞随乞,嫁叟随叟”)在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相对都较低,在终身大事方面,都是父母所决定,故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说法。嫁过去之后,不管他是乞丐,还是年迈的老头,都不能够有怨言。所以,就有了“嫁乞随乞,嫁叟随叟”的典故。随着时间的推移,“乞”就误传为“鸡”,“叟”则成“狗”,整体就成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表达的意思没有太大区别!
在佛学角度上讲“三生石”是什么
“三生”源于佛教的因果轮回学说,后成为中国历史上意涵情定终身的象征物。三生石的“三生”分别代表“前生”“今生”“来生”,很多人的爱情是从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开始的,而相爱之后人们又一定会期待“缘定三生”。
传说唐李源与僧 圆观 友善,同游三峡 ,见妇人引汲, 观曰:“其中孕妇姓王者,是某托身之所。”更约十二年后中秋月夜,相会于 杭州 天竺寺 外。是夕观果殁,而孕妇产。及期, 源赴约,闻牧童歌《竹枝词》:“三生石上旧精魂,赏月吟风不要论。惭愧故人远相访,此身虽异性长存。” 源因知牧童即圆观之后身。见唐 袁郊 《甘泽谣·圆观》。后人附会谓杭州天竺寺后山的三生石,即李源和圆观相会之处。诗文中常用为前因宿缘的典实。 唐齐己 《荆渚感怀寄僧达禅弟》诗之三:“自抛南岳 三生石,长傍西山数片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