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毛巾闷死83岁老人的保姆被抓捕,保姆称不是第一次了,她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职言者也”观点:务必警醒!这位凶残的保姆,就是纯粹为了钱,为了一个月的工资顺利到手,然后转战下一个家庭,迫害下一位老人!
事情始末:事发江苏溧阳,一保姆虞某某将83岁的老太活活闷死,事后,保姆淡定地指挥死者家人处理后事,骇人听闻!
而这一过程被死者儿子装的监控设备拍下。
死者姓陈,一直患有糖尿病,卧床不起,一直由儿媳妇照料?但最近一个多月,老太太病情加重,而其他子女又都在外工作,所以,小儿子张先生就给母亲找了几个保姆。
事发前,保姆对老人并不好,甚至动手打过老人,可以说一直就不是一个行为端正的保姆,早已心怀不轨。
也就是说,如果在这3个月内,雇主辞退保姆,则要支付满3个月的工资。如果雇主家老人在3个月内死亡,则同样要支付三个月的工资。
保姆杀死老人的案子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发生过好几次。
例如,广州南沙区的梁女士为婆婆何老太请了保姆何天带来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请工时何天带表示,“如果做了几天老人就死了,也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没想到,不到三天,何天带就用勾兑有安眠药和敌敌畏的肉汤企图杀死何老太,见对方2个小时后还没咽气,她又用绳子勒脖。至于杀人动机,她不停地重复说:“我不想在那里呆那么久,我想马上解决。”据调查,从2013年6月到2014年12月做保姆期间,另有9名老人在她上岗没多久就突然暴毙,她在审讯中多次承认杀害了10位老人。
这一次,是保姆用毛巾闷死83岁老人,要不是其子女意外发现,她还不知道要做多少孽。
其作案动机,估计是这样的:
据我了解是为了钱,一点不多的钱。前几年也发生过一起,不过那个坏保姆是用投毒的方法,也是杀死了好几个老人……原来很多人请保姆时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即使伺候老人不到一个月,老人就去世的话,雇佣方也得给这个保姆一个月的全工资,不多,也就几千块的事。另外,很多家庭都会留这个保姆在灵堂上帮忙,丧事办完之后主人家就会给这个保姆一个红包,(辛苦费)具体金额不知道,她只需要几天就能挣到这些钱,算是比较快的了……就是这两个原因,造成了一些内心恶毒的保姆铤而走险,犯下罪孽。我之所以这么清楚,是因为上次毒保姆杀人事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自己在公安机关这么交代的。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明代官员犯罪可由以下途径来检举
第一种是自举,就是官员检举自己的犯罪行为。就像现在的自首一样。在明代,只要犯罪的行为太恶劣,又能积极第处理后事,一般情况下,自举的官员都免除处罚。
第二种是告发。
1 通过法定机关监察御史,巡抚,按察司,给事中等部门官员的告发。这些法定机关都有监督检举的职能,所以这也是明代主要检举官员的途径。
2 任何官员只要发现他人有犯罪行为都可以检举,可以上级检举下级,也可以同级相互检举,也可以下级检举上级。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罪,百姓并不是非要去拦着所谓的“八府巡按”(即明朝时候的监察御史)的轿子告状。百姓有很多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百姓直接向上级的主管部门“举报”。另一种则是去击打皇宫门前的“登闻鼓”来告状,只是这种方式对告状的类型有限制。另外,还可以制造舆论,引起特殊机构的注意。同时,匿名告状一般不被受理。
一、明代的“上访”
在中国古代,没有现代意义的“行政诉讼”制度,普通百姓告发官员,朝廷原则上是不鼓励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古代依靠的是宗法制度和血缘关系来维持秩序。“民告官”等同于“子弑父”。所以在明代之前,百姓检举官吏,先要吃个几十大板!
朱元璋刚登基的时候,为了澄清吏治,对“民告官”放宽了条件。如果遇到官吏贪赃枉法,百姓可以向“监察御史”投递状纸检举。御史接到状纸后,会把案件发回“被告官吏”所属的上一级官府,或者同级的监察部门(按察使司等)进行审理。
另外,洪武年间还规定了,百姓可以直接进京投递状纸,官员们不能阻挡,否则杀无赦。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这一条基本就作废了。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官员的犯罪,实际上主要依靠在官僚集团内的“纠举”行为。
在明代,具备这一司法职能的机构是都察院,又被称为“风宪衙门”。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以及御史,他们都负有纠察百官的责任。实际上,这一监察机构可以上述到汉代,汉代御史的最大特点是位卑权重,权重,保障了这些人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司法程序受到干扰,位卑,则保障了御史有充足的进取心以纠察百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小监大”、“以卑督尊”。此外,明朝的通政司之下,还设有六科给事中以监察六部事务,同样对行政体系内的职务犯罪发挥纠察作用。
另外一方面,明代的法律也允许百姓“告奸”。实际上,从明代的律法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禁止民告官的律条。当然,属官告上司的司法程序肯定是特殊的,比如诉状需要上奏给皇帝。同样,民告官的话,也可以向巡按御史上诉,这就是所谓拦轿鸣冤了。不过,洪武朝,由于朱元璋主张“重典治吏”,因此对“民告官”的行为还进行鼓励:
清朝的李莲英的后人现在在做什么
我姥姥家在北京市西城区护国寺藕芽胡同7号,我小时候有人来我姥姥家,说是李莲英的后人想买这个房子,因为说我姥姥家这个院子是李莲英的房子,但是那个院子由好多家组成,有人不同意卖,到现在成了什么文物保护不让卖了,我估计李莲英的后人可能是他干儿子或者其他干亲的后人,也有可能是他家亲戚的后人。
李莲英是晚清第一大权监,怎么可能有后人呢?一句话两个字“没有”。这个问题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熟悉清朝历史的都知道,李莲英八岁净身,九岁入宫,直到六十一岁时出宫,李莲英一生服侍慈禧太后老佛爷,他就是一个千真万确的大太监。可想而知,一个太监是绝不可能留后的,所以李莲英根本没有后人,也就不纯在后人在做什么的问题。
另外据史料记载,李莲英曾经净身割掉的“宝物”据说还一直保存在他身边,正常说这个“东西”在太监死后应该完璧归赵,也就是随着尸体一起下葬。(因为李莲英死的蹊跷,所以后来只在他的棺椁里面发现一颗头颅,没发现那个“东西”。),虽然李莲英死因成谜,不过由此可见,李莲英太监的身份也是千真万确的。
既然如此,李莲英怎么可能有后人,至于那些说李莲英有后人的说法,也无非就是说那些人是李莲英的兄弟的后人和嫡系亲属罢了,再就是李莲英当初领养的孩子,这些人严格意义上讲根本就不是李莲英的后人。
因此说此问题不成立,既然是历史真实人物,就要以事实为依据,没有就是没有,有就是有,不能妄加评论。
太监李莲英有没有自己的亲生骨肉呢?史学界通过半个多世纪的挖掘,终于对李莲英的身份有了更详细的了解。
李莲英确实早年进宫,根据亳州【中医世家】华佗堂药铺的老板98岁的华小佗口述,亳州华家,是华佗嫡传子孙,他的爷爷华再佗,乃是当年亲手阉割李莲英的刽子手。
据华小佗说,他爷爷当天给李莲英做阉割时,天降暴雨,爷爷耳边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再佗弟,刀下留情,此人乃是我私生子,也是华家血脉,你的亲侄子……】。当时爷爷用滴血认亲之法,化验出李莲英确实O 型血,DNA与华氏符合,知道确实是自己的堂哥华记佗私生。
因此华再佗在阉割手术中,只阉了李莲英百分之三十五,李莲英14岁那年,与老宫女生下一子,在华再佗的帮助下,偷偷送出宫外,在亳州华家寨长大成人。
要说到李莲英的身世,有一个关键处。亳州中药草贩子华记佗,长年定居河北大城县贩卖药草,年过40的华记佗虽然家财万贯,却没有儿子。李莲英的爸爸李连海,是个无业游民,李连海娶妻韩氏,生有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