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物、物的分类以及法律意义
划分可分物和不可分物的法律意义在于:(1)当共有财产为可分物时,可以按实物进行分割,当共有财产为不可分物时,则分割时只能将该物作价归当事人一方所有,其他共有人获得货币补偿,或者将该物变卖,共有人分割货币。
种类物是指以品种、质量、规格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定的物。如级别、价格相同的大米等。
物的概念含义:指人们能够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都具有物理属性,但物理上的物不都是民法上的物。
是指法律允许在民事主体之间自由流通的物。限制流通物,是指法律对其流通的范围和程度加以一定限制的物。如文物、金银、麻醉药品、枪支弹药、外汇等。禁止流通物,是指法律明确禁止流通,不能成为交易标的物的物。
其中物是指物质财富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它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生产物;可以是活动物,也可以是不活动物。包括自然物,如森林河流,也包括人造物,如房屋、汽车。
(2024年真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
【答案】:B (1)选项A:汽车属于不可分物;(2)选项C: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的分类仅限于动产;(3)选项D: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
选项A错误:物权法律制度里的“物”应当具有可支配性,因此不包括太阳。选项B错误:果树与摘下的水果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机器与维修工具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选项C错误:土地上的林木属于不动产。
【答案】:B 物权的客体往往是特定物;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解题技巧]注意区分物权和债权的客体,物权是对特定物的权利,其客体不可能是种类物。
法律禁止流通的物是否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可以作为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他们有些是国家所有,有些是集体所有。也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亦即债权法律关系(合同之债)的客体,如矿藏开采合同,就是以矿藏为合同标的的,政府要给付矿藏开采权。
其他事物,包括行为和精神产品,均不能作为物权的客体。这是物权区别于债权、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禁止流通物不能成为占有的客体,可以成为持有的客体。
物权的客体:物(有体、对人有价值、人可控、法律未禁止流通)、权利(如权利质权)。
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不包括行为和精神财富。物权的客体是物,这使物权与债权、知识产权和人身权区别开来,同时,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这就是物权作为支配权所必需的。债权的客体可以是行为等。
民法上的物只能是存在于人身之外的物,而不能是人身。民法上的物须具有可使用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因为只有能够满足人们的生产或生活需要,才可为主体所有,才可用于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