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所讲“因果”的种类有哪些
1、双重因果:何谓双重因果呢?就是因中有果,果中有因,因果不二,是名双重因果。
2、以知母、念恩、报恩、慈心、大悲心、增上意乐为六因,修行六因之果为菩提心,合称七因果。先忆念自己的父母,或对自己有大恩情的人,称为知母。由忆念他们,想起他们的恩德,为知恩。
3、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物质的因果;作善受福,作恶受殃,是行为的因果。行为的邪正,视乎心术,心术可分二种:一是质直心,一是机械心。
4、【二十五有】生死轮回之迷界计分为二十五种;由因必得果,因果不亡,故称为有。即二十五种三界有情异熟之果体,为:(一)地狱有,(二)畜生有,(三)饿鬼有,(四) 阿修罗有。地狱至阿修罗乃六趣中之四趣,各一有。
佛教如何解释雅安地震?‘阴先动、阳后随’,天灾人祸是众生自己做不善...
1、万物皆有佛性,皆有生命,河流,山川。。我们拦腰一断,那河流现在不消亡,过50年,100年你再看。
2、非常幸运的一件事情是我们在雅安地震过后发现天空的上空出现了一片七彩云,其实这样的天象是非常的好的。因为我们曾经把七彩云比喻为七彩祥云,其实是一个大祥之兆,可能寓意着雅安在这一次地震之后一定会发展的更加好。
3、“真性”就是“真心”,就是我们人人都具有的“佛性”,也就是如来藏性,它被“五阴”之云所覆盖,(如图所示)不能被人们所认识。
用佛法如何诠释地震现象
首先要说的是“地震”的形成,从自然科学而言地震是一种“地质现象”,而从佛法上言地震是一种缘起法。既然是缘起法就不能简单的认为是一种地质现象,而应当是由众多因缘(条件)聚合形成的缘起缘灭的生灭法。
佛经中讲的水灾,风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通常被认为是由于某种业力或恶业所导致的。水灾通常是由于洪水、海啸或其他水体的上涨而导致的。佛教中认为,这是由于人们过度开采水资源,破坏了自然平衡,导致水体上涨而引起的。
在受到共业报应的基础上,他个人别业殊胜,就像全班都不及格,但他有特长,就不用受罚了。这里别业就是指他做了很多好事,等于帮他挡灾了。
地震和其它的自然灾害一样,都是众生的共业所至,比如;当下人们的贪欲、淫欲……与日俱增。同时,也是在提示人们不可再造业。另外,你所说高僧大德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衡量标准。真正的高僧应该是完全开悟,明了法理的和尚。
板块运动造成的地震 来自心里的愤怒不平 环境的过度破坏让环境失去平衡 无非三毒这个就是佛教的教义之学佛不需要知道多少经典 读一本经典 吧贪 嗔痴慢疑 放下了 当原大众 。
自然灾害也是因果决定的吗
1、是的,所谓:鬼使神差!,鬼使神差,就是冤亲债主,使然!,一切事故现场,不是偶然的。
2、是人类罪业导致的 天灾有三 风、水、火 小三灾 刀兵劫、瘟疫,饥馑 佛在《楞严经》讲得很清楚。这个灾难,前面这三句是讲小三灾,后面水火风大难是大三灾,《演义》里面有批注。
3、关于各种灾害,并不一定都是由于人的业障而引起。对地震海啸等即有我们人为影响的因,也有自然界四大不调发生变换和动荡的因,但是能够形成灾害,则是由于人行为所带来的缘。
4、. 不承认规律性和必然性。把许多的现象视为偶然,认识不到一切的自然灾害是人类的不良意识导致的。3. 不相信因果报应。所以凡事以成败论英雄,不顾虑方式方法,不考虑来世后果。4. 不相信生命轮回。
5、佛经中讲的水灾,风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通常被认为是由于某种业力或恶业所导致的。水灾通常是由于洪水、海啸或其他水体的上涨而导致的。
自然灾害是报应吗?
1、自然灾害是对人类社会的惩罚吗? 既为自然灾害,那就不是人类自已行为导致的,没有因果,何来报应。 对人类得到报应的灾害,前提必须是非自然形成和发展导致的,而是人类的自我破坏行为导致的必然结局。
2、按照七上地理课本上来讲,不是的。日本不断遭受火山和地震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特殊,日本处于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所以经常发生地震和火山喷发。不过任何一个人做了恶毒的事情迟早是会有报应的,所以你这样理解也是可以的。
3、. 不承认规律性和必然性。把许多的现象视为偶然,认识不到一切的自然灾害是人类的不良意识导致的。3. 不相信因果报应。所以凡事以成败论英雄,不顾虑方式方法,不考虑来世后果。4. 不相信生命轮回。
在佛教,如果天灾人祸是因果的牵引的原因,那么那些人,还会有果报吗?
存在。以科学的方法,根据词语本身的含义来看,是存在的。根据词语解释,“报应”这个词语有两种解释,其一是佛教中的:指有施必有报,有感必有应,故现在之所得,无论祸福,皆为报应。其二是回报,公正的惩罚行为或效果。
等祸报。有的人,因前世做了好事,象在银行存的款一样,还未用完,今生所做的坏事与前世作的好事慢慢在抵消,如果中年抵消了还不停止作恶,所以中年就得恶报。
阿弥陀佛因果报应不是佛教的,道教,儒家都承认,本身就是大自然的客观规律。因果报应一直都有,生活中也都有例子,只是你没注意,因果报应有三种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