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亲债主跟随是一种司法行为,指的是当事人未能在法院认定诉讼时间内出庭作证或者未能支付欠款时,由原告方委托其他人代理追索权利。这种情况通常会导致冤亲债主跟随的现象。
冤亲债主跟随的原因很多,首先,由于当事人不能及时出庭作证或者支付欠款,使得原告方无法依法获得欠款,也就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采取冤亲债主跟随的方式。其次,当事人可能存在避债行为,即在收到原告方要求支付欠款的通知后,将资产转移到其他人手中,以此来逃避支付欠款的义务,而冤亲债主跟随则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冤亲债主跟随并不意味着会一直跟随,只有当原告方发现冤亲债主的行为有损于自己的权益时,才会采取跟随行为,但是一旦发现,就会立即采取措施,以便尽快获得欠款。
总之,冤亲债主跟随是一种司法行为,旨在保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冤亲债主的行为有损于自己的权益,原告方就会采取跟随行为,但不会一直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