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佛教中的"贪嗔痴
“贪、嗔、痴”即佛教三毒,世间众生所染三种根本毒害,世间众生之所以沦入苦海。受诸烦恼,不得解脱,皆因后天习染三毒所致。
指贪欲、嗔恚、愚痴(又称欲嗔痴、淫怒痴、欲嗔无明)三种烦恼。又作三火、三垢。一切烦恼本通称为毒,然此三种烦恼通摄三界,系毒害众生出世善心中之最甚者,能令有情长劫受苦而不得出离,故特称三毒。此三毒又为身、口、意等三恶行之根源,故亦称三不善根,为根本烦恼之首。
《大智度论》卷三十四分三毒为正三毒(贪欲、嗔恚、愚痴)与邪三毒(邪贪欲、邪嗔恚、邪见愚痴),以邪三毒者难度,正三毒者易度,故诸佛净土有正三毒,而无邪三毒。
《摩诃止观》卷六上以思惑上之贪、嗔、痴为正三毒,见惑上之贪、嗔、痴为邪三毒。又依大藏法数卷十五,二乘及菩萨皆有三毒。二乘之人欣求涅槃为贪欲,厌离生死为嗔恚,迷于中道为愚痴。菩萨欲广求佛法为贪欲,呵恶二乘为嗔恚,未了佛性为愚痴。
欲毒:引取之心,名为贪。以迷心对于一切顺情之境,引取无厌者。
嗔毒:恚忿之心名为嗔。以迷心对于一切违情之境起忿怒者。
痴毒:迷闇之心名为痴。心性闇钝,迷于事理之法者。亦名无明。此有二种,痴毒独起,名为独头无明。与贪毒共起,名为相应无明。贪毒等,必与痴毒相应而起也。
《大智度论》三十一曰:“有利益我者生贪欲,违逆我者而生嗔恚,此结使不从智生,从狂惑生,故是名为痴,三毒为一切烦恼根本。”大乘义章五本曰:“此三毒通摄三界一切烦恼,一切烦恼能害众生,其犹毒蛇,亦如毒龙,是故喻龙名为毒。”止观五曰:“四大是身病,三毒是心病。”同六曰:“心起三毒,即名三毒。”
《大智度论》十九曰:“一切三界无常,为三衰三毒火所烧。”涅槃经曰:“毒中之毒无过三毒。”
三毒对于种种之境,所感受者,于是起想。其想有三:
一、欲 对于顺境,所感乐受,而起贪欲之想,是谓之贪,贪者染着为性。
二、嗔 对于违境,所感苦受,而起嗔恚之想,是谓之嗔,嗔者憎恚为性。
三、痴 对于违顺诸境,苦乐诸受,而起与道理相违愚痴之想,是谓之痴,痴者迷暗为性。
此三谓之毒者,毒以沉毒为义,从喻得名。如毒蛇毒药,触必伤人,服必伤命。此三亦尔,能害众生,坏其善心,故名为毒也。
佛教中的贪,嗔,痴,怎样理解
贪,对顺的境界起贪爱,非得到不可,否则,心不甘,情不愿。
嗔,对逆的境界生嗔恨,没称心如意就发脾气,不理智,意气用事。
痴,不明白事理,是非不明,善恶不分,颠倒妄取,起诸邪行。
简单来说就是要人们以布施去转化贪欲心,以慈悲去转化怒心,以智慧去转化愚痴心
佛法中说的“贪”是什么意思
贪,是对于喜好的过分偏执
贪也可以指得寸进尺,永不满足,贪图的东西可能是属于别人的。贪心的个体为贪而贪,从不考虑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些东西,也不理会其他个体的动机,常忽视其他人的福利,因此被社会视为"有害的"。
佛法小知识33:什么是贪
佛法认为的贪、嗔、痴三毒中的贪是指人们对身体以外的一切物质和一切精神的贪欲,人们为了自己的达到私欲享受,就会尽可能的无偿占有和得到,有的不惜伤害他人和大众的利益,甚至动用暴力杀戮,造成巨大的业障。所以贪是三毒中造业最多,最难杜绝修练的,最让人难以割舍的。贪是首毒,是佛法留成心中的首要障碍。
佛法中说的“贪”是什么意思?
贪,是对于喜好的过分偏执; 嗔,是对于讨厌的过分偏执; 痴,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实相而做出贪或者嗔的反应。 戒定慧是对治贪嗔痴的方法。
佛家有所谓“贪、痴、嗔”三念:
贪是指染著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之境而不离的心理活动,《大乘义章》卷五说:“于外五欲染爱名贪。”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佛教认为,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执著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因此又以贪与爱为同体异名。
《俱舍论》卷十六中说:“于他财物,恶欲名贪。”
通俗地说,对于名、利,对于财物,对于外界一切可欲之物,甚至对于由五蕴和合之众生之体,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欲望,都可称为贪。
《成唯识论》卷六中则说:“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
“有”和“有具”是指三界众生以及众生赖以生存的各种条件。并认为贪着这种心理能障碍无贪,并且因其执着于由五蕴和合的众生之体,导致生命处于不断的生死轮回中,长受三界流转之苦,所以说以生苦为业。 佛教认为,贪是佛教修行的大敌,是产生一切烦恼的根本,所以将贪列为根本烦恼之一,并将贪与嗔、痴等一起作为有害众生修行的“三毒”。
小乘有部以贪为“不定地法”之一,大乘唯识学派则以此为“烦恼法”之一。
《俱舍论》依贪著对象区别,将贪分为四种:
一显色贪、
二形色贪、
三妙触贪、
四供奉贪。
《瑜伽师地论》中则分为事贪、见贪、贪贪、悭贪、盖贪、恶行贪、子息贪、亲友贪、资具贪、有无有贪等。 2.嗔 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
《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成唯识论》中则说:“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嗔是佛教所说的根本烦恼之一,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 嗔的产生与作用与贪正好相反。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却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恼怒的心理和情绪。
佛教认为对违背自己心愿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会使众生身心产生热恼、不安等精神作用,对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敌。
对佛教修行所言是这样,如果是对他人或社会而言,则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会发生争斗,或导致互相残杀,轻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则使整个社会,乃致使整个国家陷入灾难,因而《大智度论》卷十四中说,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种心病中最难治的。
.痴 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
《俱舍论》中说:“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佛教认为,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于是产生我执、法执,人生的种种烦恼,世事之纷纷扰扰,均由此而起。
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唯识论》卷六中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又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痴既为一切烦恼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烦恼之一。而且它是随顺其他诸根本烦恼共同起着作用。《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又将随烦恼中覆、诳、谄、昏沉、妄念、散乱、不正知等作为痴的具体表现。
佛教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灭无明,断灭痴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