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性男孩是啥意思?
异性男孩是指和你不同性别的男人,简单点说如果你是女孩,男人对你来说就是异性,如果你是男人,女人对你来说就是异性了。
阿弥陀佛,请问佛教是怎么看待同性恋的
经书里说到,同性恋违背了自然生命繁衍的本性,所以佛教里是明确反对同性恋行为的。
男同性恋行淫的地狱苦报:(以下摘自经典)
“何者邪行。谓男行男。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多苦恼处受大苦恼。作集业力。于地狱中。见本男子。热炎头发。一切身体皆悉热炎。其身坚[革*卬]。犹如金刚。来抱其身。既被抱已。一切身分皆悉解散。犹如沙抟。死已复活。以本不善恶业因故。于彼炎人。极生怖畏。走避而去。堕于崄岸。下未至地。在于空中。有炎嘴乌。分分攫斲。令如芥子。寻复还合。然后到地。既到地已。彼地复有炎口野干而噉食之唯有骨在。复还生肉。既生肉已。阎魔罗人。取置炎鼎。而复煮之。如是无量百千年岁。煮之食之。分之散之。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
若恶业尽。于多苦处尔乃得脱。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不生饿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业之处。失无量妻。不得一妻。究竟如是。设自有妻。则厌离之。喜乐他人邪行业因余残果报。”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造成男变女,女变男,不孕,阉人,同性恋的因果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节选:
造成男变女,女变男,不孕,阉人,同性恋的因果~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
尔时弥勒菩萨摩嗬萨复白佛言:
世尊!有诸女人志意狭小,多怀嫉恚,轻薄谄曲,有恨不舍,知恩不报,设求菩提莫能坚守,常欲诳惑一切众生,亦复为他之所诳惑。
世尊!若此女人造佛形像,如是诸业得除灭不?当来得作勇健丈夫,求佛果不?得作知恩报恩人不?得具智慧大慈悲不?于生死法能厌离不?除因愿力得更不受女人之身,如瞿昙弥及佛母摩耶夫人不? 」
佛告弥勒菩萨言:「弥勒!若有女人能造佛像,永不复受女人之身。设受其身,则为女宝,尊胜第一。
然诸女人有五种德,此女所得出过诸女。何等为五?
一者、生孕子息;二者、种族尊贵;叁者、禀性贞良;四者、质相殊绝;五者、姿容美正。
弥勒!一切女人有八种因缘,恒受女身。云何为八?
一者、爱好女身;
二者、贪着女欲;
叁者、口常赞美女人容质;
四者、心不正直,覆藏所作;
五者、厌薄自夫(附注:讨厌轻视自己丈夫);
六者、念重他人(附注:就是类似现代讲的精神外遇);
七者、知人有恩而已背逆;
八者、邪伪庄饰,欲他迷恋。
若能永断如是八事而造佛像,乃至成佛常作丈夫,更受女身无有是处。
弥勒!有四种因缘,令诸男子受女人身。何等为四?
一者、以女人声,轻笑唤佛及诸菩萨一切圣人;
二者、于净持戒人,以诽谤心说言犯戒;
叁者、好行谄媚,诳惑于人;
四者、见他胜己,心生嫉妒。
若有丈夫行此四事,命终之后必受女身,复经无量诸恶道苦。
若深发信心,悔先所作而造佛像,则其罪皆灭,必更不受女人之报。
弥勒!有四种因缘,令诸男子受黄门身(附注:详见文章最后)。何等为四?
一者、残害他形乃至畜生;
二者、于持戒沙门瞋笑、谤毁;
叁者、情多贪欲,故心犯戒;
四者、亲犯戒人,复劝他犯。
若有男子先行此事,后起信心造佛形像,乃至成佛不受斯报,常作丈夫,诸根具足。
弥勒!有四种业,能令丈夫受二形身(附注:阴阳两性人),一切人中最为其下。何等为四?
一者于尊敬所而有烝秽。
二者于男子身非处染着。[就是同性恋]
叁者即于自己而行欲事。[就是手淫或者用性具自慰等]
四者詃卖女色而与他人。。(附注:从事色情行业)。
若有众生曾行此事。深自咎责悔先所犯。起净信心造佛形像。乃至成佛不受此身.
如上所说手淫和同性恋即使将来做人也是一个二形身,也就是既有男人的性器官又有女人性器官的怪人。但如果加以忏悔和造佛形像可以免除这种恶报。
同性恋的发生塬因是﹕
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
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
白话解释就是讨厌取笑诽谤恶意攻击别人和背后说别人坏话
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
白话解释就是男人喜欢穿女人衣服和等等模仿一些女人的行为装饰的
叁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
白话解释就是于自己有亲戚关系的女性发生调戏猥亵等淫事
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
白话解释就是自己没有实际的道德却接受别人的恭敬礼拜顶礼
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
白话解释就是因为这些塬因所以让男人产生如此同性恋的变态心理。这些事情幷不仅是今生做的,大部分是前生做的,所以今生果报成熟就是同性恋。
同性恋的果报不仅现世会有极大感染爱滋病的危险,今生没有子女,为世人耻笑,不符合天地阴阳之理,心理变态烦恼不堪。张国荣就是一个例子。而且来生必下地狱。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
同性恋的戒除方法。
同性恋的心念是可以转变的,要相信佛菩萨不可思议的威力。
首先第一步必须认识自己的同性恋的心念是错误的,是一种业障。必须先忏悔自己。永远不要再进行同性恋的一切活动幷且捐钱资助造佛像。
然后第二步必须断恶行善念佛或者念咒语清除这种业障。这样行动必定会消除心中同性恋的念头和恶报的。
同性恋在当今社会被媒体炒作得愈来愈厉害,成为一大流行话题。
佛教界对这个问题也产生了争论,甚至很多佛教徒也赞成同性恋正当化,最为奇特的是我看到一篇学术论文,洋洋大论,要求修改戒律,允许同性恋者出家。这个问题已经蔓延到佛教界,有的佛教徒就是同性恋者,但现在没有统一的说法,使得他们很困惑,不知自己的行为是否如法,是否该停止还是继续。
作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我认为澄清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乃不揣人微言轻,撰文表达我的立场。
其实很多高僧大德已经明确反对同性恋,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无疑是宣公上人。本来这种争论在佛教界根本不应发生,因为佛陀在经典中反复说明了同性恋就是邪淫,是没有好果报的,学佛人则更不应该有同性恋行为。但可悲的是在这个末法时代,魔强法弱,众生根器陋劣,居然连佛的圣言量也不相信,竟有魔子敢妄言禁止同性恋的戒律是后人伪造的,坏人信仰。
佛陀在示寂时便告诫佛教徒要以戒为师。戒律是佛教的根本,由戒生定,由定发慧。佛教徒不守戒律,佛法就要灭亡。造谣诽谤戒律正是魔王魔子魔孙做的事,谁要怀疑戒律,谁就不配做佛教徒。宣公上人乃菩萨乘愿再来,早已大彻大悟,为当代圣僧。
以上人为代表的一批高僧大德发大慈悲心,痛陈同性恋之危害,冀望众生明白是非,知道何为邪何为正,不致被魔说所惑,丧失慧命,长劫沉沦。但一班魔子魔孙依然不肯罢休,总是想方设法为同性恋正名,巴不得哪天佛教开始允许佛教徒搞同性恋,允许同性恋者出家,这样他们就称心如意了,因为到了那一天佛法就灭亡了。
我们为什麽要坚决反对同性恋?从世间法而言,同性恋就是违背伦理纲常的行为。一阴一阳之谓道,男女夫妻乃是人伦正道,这乃是自然规律,乃是天道。万事万物都有一个道理,违背道理而行就是倒行逆施,必然天理不容。
男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恋爱结婚,实在是不伦不类,不是人类应该做的事。有的人狡辩说什麽异性可以相恋,同性也就可以相恋,反正都是爱欲,并不算邪淫。这种肤浅的知见居然可以骗到许多人,乃至有的国家地区都将同性恋合法化了。
佛教以外的事我们管不了,但对于佛教徒而言,首先就应该信仰佛的圣言量,不可以凡揣圣。以我们肤浅的见闻觉知去妄想佛陀制定的戒律是否合理,这首先就是大不敬,已是有罪过。
作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就应该绝对信仰佛陀的教化,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不要说佛法,就是中国儒家的圣人孔夫子,还有西方的圣人耶稣基督,有谁赞成过同性恋?难道我们的见解就要高过历代的圣贤?我们坚信同性恋是邪淫,必然招致恶的果报,我们才有资格学佛,学佛必先信佛,不信佛就是假学佛。
但同性恋者除了佛制的限制外,同样可以在家学佛。佛教是慈悲的,佛陀制订的戒律也一定是对众生最有利的。同性恋者既然学佛,就绝对不可对佛教有任何抱怨不满。同性恋虽然是先天的,但一切都是因果报应,如是因如是果。我们学佛人不管遇到什麽困难,都应该上不怨天,下不尤人,而应该忏悔自己的业障。为什麽人家不是同性恋,而我是同性恋呢?因为我的业障重,这是我过去生造诸恶业的果报。同性恋同修应该这样思维。我造了这麽大的罪业而得到同性恋的恶报,但我又何其幸运,因为我得遇佛法。如果遇不到佛法,那麽我将沉湎在同性恋中无法出离,我将因此造下重大的邪淫罪业,我这一生将非常痛苦,临命终的时候,我将因今生的恶业和过去生的恶业的牵引而堕入恶道,乃至地狱,万劫不尽的巨大痛苦将折磨我,这是多麽令人毛骨悚然啊!现在我将依照佛法的指导,精进修行,忏悔罪业,今生摆脱同性恋的痛苦,命终之后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修证佛道,这是多麽幸运幸福的大事因缘啊!
同性恋同修要知恩报恩,虽然戒除同性恋是非常痛苦的,但一定要有忍辱心,要受得了苦,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不要不平,要信因果。受苦也是消业障,同性恋是业障导致的,业障消除了,同性恋自然没有了。
大家要记住:佛氏门中,有求必应。不应就是我们心不诚,心诚一定感应。相对一般修行者,同性恋同修要承受很多磨练,这个过程很痛苦。
但学佛乃大丈夫所为,既然我们能够发心学佛,我们就要珍惜这百千万劫难遭遇的因缘,虽然同性恋同修要受比他人多得多的苦,但只要能转变心念,这就是大逆增上缘,只要同性恋同修勇勐精进,将来的成就也一定超过一般修行人。
忏悔方法:深自咎责,悔先所犯,起净信心,造佛形像
【黄门】
(杂名)梵语般咤阿毗昙,译为阉人,以无男根故。
律有五种黄门,谓生黄门,形残黄门,妒黄门,变黄门,半月黄门。
僧祇律曰:「是不能男,有于六种:
一、生,谓从生不能男。
二、捺破,谓妻妾生儿,共相妒嫉,小时捺破。
叁、割却,谓若王若大臣,取人割却男根,以备门阉。
四、因他,谓因前人触故,身根生起。
五、妒,谓因见他人行淫,然后身根生起。
六、半月,谓半月男,半月不能男。
是谓六种。
佛教的教义和内容等是如何看待喜欢同性的群体呢?
要了解“同性恋”和“异性恋”,我们首先要了解佛教对爱情婚姻的看法。在佛教看来,爱情是“执着”的产物,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是心理与生理的多重渴求。
《圆觉经》云:“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爱欲的贪着无疑是“轮回大苦”的一个维度,佛教解脱道倡导以戒、定、慧的修行,于一切轮回烦恼中认识到苦、空、无常的特质,而断除一切系缚,于是就有了致力于彻底解脱的僧团存在,他们力求断除一切形式的烦恼,律藏中列举了无数种发泄欲望的方式,都是佛陀所不允许出家人进行的。但是佛教并不是压制欲望的宗教,修行的境界与人对欲望的态度有着密切关系,随着戒定慧的提升,减少甚至断除爱欲再正常不过了,但暂时并没有全身心致力于此道的众生呢?
一般的在家佛教徒也会选择成家、生育子女的人生道路,对他们而言,爱情与亲情是生活的重要面向,“菩萨在家,当愿众生,知家性空,免其逼迫”,这也是另一种方式的修行。但是现实中提到“家庭”、“恋人”时,人们就很难这么从容不迫了。
同性恋与异性恋,甚至无性恋、自恋,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正如宗萨仁波切所言,“同性恋性行为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执着,它不应该被视做比有些人喜欢吃披萨,有些人喜欢柠檬饭糟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玄奘大学的昭慧法师则更加直接说到,“异性恋与同性恋,同样都是情欲,因此拥有情欲的共同特质——两者都是动物本能,并没有神圣与罪恶的分野,也没有蒙受祝福与承受诅咒的殊遇。两者的情欲,同样构成系缚身心的猛烈力道;同样会因纵情恣欲或独占心态,而导致伤己伤人的罪行;同样可予以节制(如忠于配偶)或予以戒绝(如独身修行);同样可予以转化或予以升华(如广慈博爱)。以异性恋的立场来指摘、歧视或质疑同志,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除此之外,这两位佛教大师曾经分别为一对男性同性情侣和一对女性同性情侣主持了婚礼。
在佛教里,这些都是缘起的现象,遵循着因缘果报的法则,每个有情众生的行为都会招感相应的后果,但这与世间的一切都同样地“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20分悬赏)佛教怎么解释GAY的存在?佛教对GAY是一种怎样的态度?
Dhammananda尊者(1919-2002, Venerable Dr K. Sri Dhammananda Nayake Maha
Thera)来自斯里兰卡,多年担任马来西亚佛教大长老。以下为达摩难陀尊者与一位同性恋者的电子邮件通信。
尊敬的长老:
我在寻求您的指点之前,请允许我首先祝贺长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务,最重要的是,祝贺您对人类进步的贡献。过去几年中,我那些同为同性恋的朋友们一直向我提问,他们有兴趣了解佛教对同性恋的观点。在今日世界里,很难过地说,同性恋仍然被当成是社会唾弃的对象,认为这些人不干正事,只思淫欲。这种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工作单位上对同性恋的歧视,这在亚洲国家尤其严重。
根据我的理解,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这样的宗教是谴责同性恋行为的,但是我常常自问佛教是怎样的态度。作为一个信奉佛教的同性恋者,我在这点上并没有清楚的了解。
我读过您许多很好的著作,也听过您的讲经,我甚至在网站上读过一些材料,但没有这方面的答案。
我的问题如下:
1.佛教谴责同性恋吗?
2.假如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信奉佛教,然而同时也是一个同性恋,这算不算是破戒,特别是那条“戒不正当性事”?
3.假如两个男人相爱,是否有错?
对于同性恋,我还有更多问题想请教您。长老的许多著作讲解了佛教的逻辑与智慧。我可否建议长老写一本关于“佛教与同性恋”的书,我个人觉得对这个问题有许许多多的人观点含糊不清。这样做,有益于纠正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
我在最后祝愿长老健康平安,希望长老继续指导我们走向佛法之路。
达摩难陀尊者电子邮件的答复
谢谢你的电邮。我很高兴你提出了这个问题,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周围发生的一切极其重要。我们不能继续假装人类行为的这个侧面是不存在的,不能认为那是羞耻的事情,不能以为只要我们不理它,足够长时间后,它就会自己消失。我同意,这个问题应当有一本书作详细讨
论,但这需要时间。在这期间,我希望这个简单的答复有助于你理解佛教对同性恋的态度。
首先,目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其主要影响来自英式基督教对圣经有关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人以狭隘头脑所加以的夸大。在亚洲,特别是印度与中国,性事从来不被当成一种肮脏事件, 只能暗中享受, 或只为繁衍后代。在印度,印度神庙里的石雕足以证明,各种各样的性行为(包括手淫)是一种感官娱乐(KAMA-sens
ual pleasure)的表达方式, 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个限度里是可以享受的。
我们作为人,有这个身体,渴望各种各样的享乐(不仅仅是性),我们渴望食物,愉快的气味,美妙的声音,等等。假如我们硬要抵抗,当它们为罪孽,就好象用强力压制天性,这是有害的。人们受无明(Maya-ignorance)的影响,把身体看成真实存在,渴望满足自己对感官娱乐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后,无明被知识(VIDYA-knowledge)与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体看成虚幻印象时,自然而然就超越了这种执着。我们看见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来以后放弃了性事,就象一个孩子长大后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没有什么错。错误的是对它的执着(attachment)与受它的奴役,以为耽于性事可以带来最终的幸福。这是当今娱乐媒体对性事的渲染利用带来的问题,夸大了性事带来长久幸福这种神话。
我们佛教中每天持诵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这样的训诫,避免不正当的性事。”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没有强制性,没有触犯神的法律而受罚的惧怕,但是在我们认识到执着于性事的危险后,我们自愿地采取步骤来脱离执着,也就是接受训诫。
下一步,我们来看看”不当性事”的意义-我们这里指的是不正当,并非指所有性事。对那些没有选择独身的佛家子弟,性事并不禁止。无疑这只是对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说。僧尼们已经自愿选择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于修持。不正当行为的意思是,那些对行事的人或者对方造成伤害的行为。某一种意义上说,假如双方为成人而且自愿,就不构成伤害。在佛教里,我们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种违反神圣法令的”有罪
”。我们出于无明(Ignorance)而做错,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
action),它会延缓或者干扰我们的修行。由于我们对事物本质(这里指我们的身体)无明,这样行事从灵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与明辨会帮助我们避免有害的举措,无论心理上还是行为上。
与此有关的是,佛教并不承认婚姻是上帝许可的结合,似乎这样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种人类活动,与天堂地狱无关。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检点只是五戒之一。杀生要严重得多,因为你更为恶意地伤害了另一个生命。性事由欲望(craving)造成,类似于对食物,酒精,麻醉品,财富,权力的欲望。对其中任何一种的执着都构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劝告人们放弃任何这些执着,因为它们会把我们更紧密地束缚于轮回之下。而且耽于性事还会导致其它的恶果。从这里可以看见,佛教并不把同性恋看成是”错误”,而异性恋就”正确”。两种都是用身体进行的性活动,都是淫欲的强烈表现,都增加我们对现世的渴望,使我们在轮回中陷得更久。无论是两个男子,或者一对男女恋爱,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没有把身体看成空无实相。
佛教并不谴责同性恋,就如同佛教并不谴责任何错事。我们出于对真相的无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错在”缺乏技巧”。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我们的责任是帮助他人了解到,他们这样是出于无明,和怎样找到真正的快乐。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那些与我们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别是当自己也身为其它感官娱乐的奴隶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我们一只手指指向别人,就有三只手指指向自己。
总之,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起源于无明,当然没有基督教意义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对身体的淫欲,渴望,执着。有了智慧我们学会怎样脱离这些执着。我们不谴责同性恋是错的,有罪的,但是我们也不迁就它,这是因为它与别的性事一样,延缓我们从轮回中的解脱。
祝你在佛法修持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