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常识:什么是一切有为法
《百法明门论》把宇宙间的一切法总结成100种,94种是”有为法“,6种是”无为法“。众生的一切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是属于”有为法“。与之相对的”无为法“ 只有以下六种:
①虚空无为。指真如为显现空无的真理,真空寂 灭,远离各种障碍,犹如虚空。
②择灭无为。指凭借无漏 智慧的简择力,断灭一切烦恼而证得真如。
③非择灭无 为,简称“非择灭”。指真如本性清净,不因人的智慧简 择力达到寂灭后才显现出来。
④不动无为。指禅定进入 色界第四静虑时,不为苦乐所动的精神境界。
⑤想受灭 无为,又称“灭尽定无为”。指禅定进入无色定的无所有 处境界,一切染污心想及苦乐二受俱灭。
⑥真如无为。 即佛教所讲的真理、绝对、本体。
佛家的“有为法”和“无为法”是何意,请用简单明了的话来解释
楞严经云“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华,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真如本性亦是有为(方便说,因缘法,变化的)的空相,因缘和合之法固然是虚妄的,无为法(方便说,自然法,不变的,本自具足)看似没有生灭去来,实则如虚空华(眼冒金星)一样不真实。我说因缘法虚妄,是为了破众生执相昧性的有漏知见(漏掉了万法万相共一本体,本自具足的真如本性),但是若修行人执着无为法为真,有为法为妄,即反过来执性昧相,又漏掉了有形有相的万法万相因缘和合才能显现的事实,则有为无为皆是虚妄不真实。这就是佛陀在楞严经卷四所讲,“因缘、自然,俱是戏论”。楞严经讲,“非因缘非自然性”,非因缘非不因缘,非自然非不自然。
有为法是什么意思
有为法的解释
佛教语。谓因缘所生、无常变幻的现象世界。《金刚经·应化非真分》:“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词语分解
有的解释 有 ǒ 存在:有关。 有方 (得法)。有案可稽。有备无患。有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有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有病。情况有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有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有学问。 用在某些 动词 前面表示 为法的解释 .制定法律。《史记·曹相国 世家 》:“百姓歌之曰:‘ 萧何 为法,顜若画一; 曹参 代之,守而勿失。’”.成为法则。 唐 韩愈 《进学解》:“吐辞为经,举足为法。”
佛学基本概念之:什么是有为法
一切善法都是有为法,都是可见、可说、可做之法,所以称为有为。借有为法修无为的本性,即是无为法,无为法即是明心见性之法,无为法是以心传心,化导见性之法。
佛教所言一切有为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一切依靠因缘而生的法,都如梦幻,如泡沫中的影子,如雾霭一样的不可琢磨,无常变幻。同时又如同闪电一样的快速变化。我们要无时不刻地这样看待这个世间的一切,不要执着它而被它束缚我们本来解脱自在的体性。
其中一切有为法,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有为法是无常之法。“作如是观”是一个成语,读音是zuò rú shì guān,泛指对某一事物作如此的看法。
这是佛学术语,出自于《金刚经》(鸠摩罗什译)偈子。
扩展资料:
如是观,见《金刚经》结尾“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意思是说,佛教徒应持这样的观点:所有事物现象,都是空幻的,生灭无常的。“如是”是指示代词,犹言如此,是这样。
在佛经中,“如是”往往特指佛说的教义。过去注经者或谓当理为“如”,无非为“是”;或谓“真空”为“如”,“妙有”为“是”。
应作如是观,教化于人,对于世间的一切事物,都要以如同梦幻和闪电一样虚幻和短暂的来看待。不要执着它实有而紧握不放,不要渴望它永远不会变动。要这样想才可以解脱,没有痛苦。 这是持诵《金刚经》的最高境界)的感受,证得这种境界(感受)后,才不会把虚幻的大千世界认作是真实的。因为外在的一切都是心的变现,都是不实的;同时,境又决定了心,佛教说“心本无生因境有,”这是绝对的真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切有为法
佛法中所说的有为法是指什么?
"有为法"中的"法"是指世界上的一切现象."有为"是指由因缘(条件)构成的.
也就是说,世界上所有的因为因缘和合而成的现象、事物,都是暂时的,如同梦幻泡影一样不真实。(因为事物是由条件构成的, 所以一旦事物存在的条件消失了,事物也就消失了。一切事物都是暂时存在的,都会消散)
这话翻译一下就是“一切由条件构成的现象,都是虚幻的,好象梦幻泡影,好象露水闪电一样,应该这样看待这个世界”
这是佛教空观的一个经典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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