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改名字审批五天,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 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关于办理程序和时限:公安派出所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如果需要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应在收到材料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决定后的 2 日内通知申请人结果。
有案底的人可以改名字,根据《民法通则》(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 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可以改姓名,但要求严格,改名后案底同样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