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中所阐述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和责任
如果父母对子女很好,那么子女的孝顺是容易做到的,所谓人之常情。
而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父母和儿女,只是因为缘分走到一起,并没有必然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来主宰另一方。父母不能要求子女绝对服从,子女也不能要求父母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
并不是他的恶祸及后代,真正的情况是作恶会招来福报不大的后代或者应受恶报的后代来,这叫同类相感,恶人感得有恶报的子孙,恶报是子孙自己前世做恶的果报,不是父亲之恶。招来无福报有祸的后代,这本身也是一种恶报。
亲子关系: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为孩子提供关爱、教育和支持。孩子也在成长过程中回馈给父母欢乐、成就感和成长经历。
在家佛教徒的三种责任
1、第一是家庭的责任。本来,这不需要我来说明,但是在现实中,不强调这一点似乎不行;第二是工作的责任;第三,你是一个佛教徒,与世间之人不同,你有修行的责任。
2、在家信徒有三种责任:是家庭责任,不能因为学佛,与家人冷若冰霜,或不管家务琐事。是工作责任,不能因为学佛,专心于佛学而马虎于工作。对员工,对老板,对所做事务都要尽心尽力做好。
3、修行责任 世间人有了美满的家庭、顺利的工作,就会感到心满意足,但作为希求解脱的修行人,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责任:修行佛法不能间断!不能天天吃喝玩乐、挥霍人生,否则,你的解脱慧命便断送了。
4、一般来说,在家的佛教徒鼓励自己能够守几戒就守几戒,守一戒一份功德,但是不是强制要求。除非你自己发心要受五戒,你就必须做到。星云法师开示,皈依不等于出家,不等于受戒,只是愿意将身心皈依三宝,尽身命信奉三宝,护持三宝。
5、三檀就是:财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三种布施就是福慧双修。作为一个护法居士,在寺院道场当中最容易做的就是这三方面的事情。财布施:分内财、外财。
佛弟子如何完成自己责任与使命心得
1、作为佛教徒更应以教化众生为己任,要有一种对佛教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其次,就是要有广博的知识积累。
2、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将责任二字写在灵魂深处,时时刻刻鞭策自己,鼓舞自己,努力做一个有责任感、纯粹、有道德、有益于人民的人。
3、佛法虽然没有灭,就快灭了。作为一个佛弟子,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世尊三阿僧祇劫勤苦修证的正法,流传下去,利益后世子孙。
4、对自己付责,责任是严格的教官;对别人付责,责任是生命财产安全的保证;对国家付责,那是社会进步的条件。抛弃它,感到了站暂时的轻松,却丢失了一生的光彩。责任,是不可丢弃的使命,它肩付在人们的身上。
5、比如佛弟子对佛陀的信仰。信仰越真诚,程度越深,愿力就越大越强。想成就事业前先要发起利益众生的大悲愿力,发菩提心,行菩萨道。多做善事,多做好事,以愿力来改变自己的业力,广行利他事业。
6、佛教弟子,从闻思修。先多闻佛法,思惟理解佛法,进而修学佛法,然后将自己所理解所体验的佛法,为人解说,辗转弘传,使佛法慧命延年益寿,长住世间,利益众生。
佛讲责任感吗?
对家人的责任---孝顺父母 不仅要照顾身体和心理,最值得赞叹的是孝顺父母的慧命。这是诸佛赞叹的大孝之行。对亲人。朋友的责任---应该多多帮助。对待子女的责任---言传身教。努力把他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
宗教具有净化人们心灵、提升人的道德和责任感的功能。因此,有人说:道德建立于宗教之上。没有宗教的堤坝,道德难以形成势能;道德一旦失范,则往往一溃千里。
前者会让孩子自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反正犯了错误父母也会他袒护自己,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后者会让孩子为了逃避父母的责罚,逐渐养成撒谎、妥推卸责任的习惯,变得没有责任感。
是因为你没有领悟无常。不是让你成为行尸走肉,可以尽力但不应当执着。佛法认为,一个人对于你的家庭,你的社会,所有的众生,都是要尽责任和义务的。你学佛法了,成了行尸走肉了,那就违背佛法了。
佛教对社会的责任 文章出处:中华五千年网 这样的一个论题,对于佛弟子而言,其实具有激励的作用。
还要结合个人所处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可一概而论。佛教对于孝顺的概念就是如此:供养父母不能令其生活困难,有重要的事情先和父母讲,多沟通。对于父母正当合理的教导、行动、事业,都要尊重顺从、支持。这就是孝顺。
佛教说不能执著着相意思是要放弃责任担当
1、不着相,就是放下的意思。它的指向,是我们的精神世界和灵魂世界,放下是放下心中的无明烦恼,放下贪嗔痴慢疑,是心灵的升华和超越。不是放弃,放弃是懒人的思想,是不负责任。出世法,不离世间法。
2、着(zhuo)相是一个佛教术语,意思是执着于外相、虚相或个体意识而偏离了本质。“相”指某一事物在我们脑中形成的认识,或称概念。它可分为有形的(可见的)和无形的(也就是意识)。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3、不执著和放下是一个意思,正因为执著所以放不下,认为自己才是对的,也正因为放不下所以很执著,舍不得。
佛教对自己的责任没有意识没有尽到会受什么果报?
会的!因为因果定律不是佛教的专利,是客观定律,也不是佛教发明的,而是佛教乃至其他宗教发现的,儒家、道教、婆罗门教乃至基督教天主教都发现了这个规律,只不过表述的方式和名词不一样而已。
所以因果有时候是现世报,有时候现世不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因缘际会时,果报还自受。
善恶业报是必然的,你没有直接害他,只是因为没及时解救他而在心理上有了负担,当然了你当时年纪还小,可能也意识不到那种后果。当然了,业力也和心念相关,如果你心理上有这样的包袱,肯定会受到自己念力的影响。
忏悔没有用的,这是极恶之罪。根据佛经上讲:“若对随便一个小菩萨不敬,罪业重于杀害十方一切三千大千世界父母,阳寿全削夺,福禄寿全消灭无余,死后永堕极无间,永世不得超升,即使是十方一切诸佛也救不了你。
自作自受,不由于他 众生既然以自我为中心而造业,有一个造业的“俗我”,其所造业的果报,按因果决定不杂乱等缘起义,只能由造业主体的相续变化来承受果报。而众生现在所承受的业报,必定是自己前生宿世的业力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