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九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处所。第十条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理并依法进行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第二章 宗教团体第六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寺庙里面需要设置消防喷淋?寺庙消防设计应该注意这什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0-2024第3条规定的场所。水喷淋是个不准确的概念,通常用水的灭火系统有三种:一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是水幕系统,三是雨淋喷水灭火系统。我想你可能是指第三种的。
水源要求:消防喷淋系统的水源应能够满足设计要求的水流量和工作时间。常见的水源包括城市自来水、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水源应具备稳定的压力和足够的储备水量,并设置相应的电动或柴油消防泵站。
在顶棚边缘与侧墙相接处,需要设置侧墙壁挂式喷头,并且喷头所在高度不宜超过5米,喷头应凸出墙体外部,射程应达到房间内侧墙内侧线。综合考虑消防侧喷淋头的具体设置应根据建筑楼层数、使用性质和面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哪位大侠知道方丈守则,寺院管理制度?
东序有都监事(总管寺务)、维那(领众熏修,执掌僧众威仪进退纲纪)、副寺(掌管财务、总务)、典座(管理饮食、住宿等)、直岁(管理寺内劳务)等。
爱国守法,严守僧规佛法。寺庙建设维修和生活费用应提倡节俭原则寺庙的生产自养、布施、功德箱等一切收入都应纳入财会账目,归寺庙集体所有。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
第一条 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第二条 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其实遵照佛教的制度,只有大丛林(寺院)的方丈才能称为“和尚”。此外,沙弥的剃度师也可称为和尚;比丘的得戒师也称“戒和尚”。所以,其他僧人一般都不能称和尚,和尚实际上是很尊重的称呼。
方丈寺院里的精神领袖,需要成为方丈,要符合以下三点,1,有足够的资历和佛法修为,2所在寺庙制度健全上一定规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知名度一般必须由当地宗教管理部门或佛教协会批准备案才能生效。
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1、第十五条 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由市宗教团体根据本宗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定,报市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经认定并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按照本宗教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在宗教活动场所主持宗教活动。办理教务和参与民主管理。
2、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关于汉族地区佛教道教寺观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3、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4、直辖市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当地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
5、所需材料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申请书;(原件正本(收取)1份)该场所的有关资料和证件;(原件正本(核验)1份,原件副本(收取)1份)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6、第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本宗教活动场所的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常住教职人员人数,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不得为违法、违规的宗教活动提供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