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
朱熹之所以能够成为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首先在于他具备广博的学问和探究事理的“穷理”精神。他不仅总结了北宋以来各派学说并融会贯通,同时也吸取改造了某些唯物主义思想,将之纳入了自己的理学体系;对佛、道思想也是剔除其有悖于封建伦理的观念,吸取其哲理的部分;对自然科学知识也表示了一定的尊重,认为它虽是“小道”,却不是“异端”。朱熹思想的深度和广度,在理学家中是无人能及的。
朱熹理学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天理论,以理气说为中心内容。“理”是朱熹思想的最高范畴,以“理”作为宇宙的根本,“气”是第二性的,强调理本气末。在政治上,他的“理一分殊”学说是为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做论证,而万物各自的分殊的理,只是最高的“理”的体现。另外,他肯定了张载“一物两体”的说法,指出“凡事无不相反相成”,认为质变是在渐变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这种观点是对古代辩证法思想的一个新贡献。
关于知行学说,朱熹强调知先行后,但又认为“知行相须”,注意行在认识中的作用。性命之说也是朱熹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他认为性是一切有生命的生物所具有的天理,人类禀受天理的因素,因而有仁义礼智的道德。但是人也是物质的形体,禀受的气有清浊的不同,所以有智愚善恶之分。朱熹从先天气禀的不同来论证人的贤愚善恶,从而说明了封建社会善恶是非的先天根据。对于“理”和“欲”的问题,他提出“人欲中自有天理”,“然天理人欲,同情异行”,认为道德意识与物质欲望是不可分的。他认为,凡是超越了封建道德原则规定的人欲,就是与“天理”对立的,所以说“天理人欲,不容并立”。在历史观上,他认为尧、舜、禹的时代“天理”流行,体现为“王道”政治;三代后就“人欲横行”,体现为“霸道”政治。
总之,朱熹的学说可以说集理学之大成。他一生著作丰富,对理学的基本问题几乎都有论述,他是理学的最后完成者,也是孔子以后对儒学贡献最大的思想家,他创立了一整套完整、精密、独特的理学思想体系,成了元、明、清时代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朱熹,字元晦,又称“朱子”,南宋时期著名的理学家,教育家,思想家。朱熹自幼好学,十九岁即中进士,三年后任泉州同安县主簿。赴任途中,结识了程颐,程颢的三传弟子李侗。绍兴二十八年,朱熹决定师从李侗,由此为延承二程学说,建立程朱理学,并使理学系统化奠定了基础。
上帝在为你关闭一扇门的同时,定会再给你打开一扇天窗。朱熹仕途略显坎坷,在朝做官仅46天。但他为教育事业和理学所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朱熹先后修缮了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并亲自分别为两所书院制定了院规,这为朱熹教授理学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此外,朱熹提出了“四书”概念,即:《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并编纂了对封建社会中后期产生深远影响的《四书章句集注》。
之所以说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是因为朱熹不仅吸取总结了以往的理学理论和主张,还使理学更为系统化,体系化,集宋代理学之大成。元代开始,程朱理学被奉为官学,在科举考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一定程度上为巩固封建社会统治起到了精神支柱的作用。
关于朱熹,我们所熟知的应该是他“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其实质是强化了“三纲五常”。同时,“三纲五常”也是“存天理,灭人欲”的外在表现形式。朱熹的理学以二程的理本论为基础,并吸取了周敦颐的太极说,张载的气本论以及佛家,道家的思想。
“理”与“气”
理学的最高范畴是“理”。理是形而上者,先于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气是形而下者,有形,有具。理是第一性,气是第二性。理与气之间,理是根本,逻辑上理先于气。气有变化的能动性,理离不开气。朱熹认为万物皆有其理,万物之理终归一,即“太极”。同时,理也是事物运动发展的规律。
格物致知
朱熹在二程的基础上,阐发了自己对知与行的看法。朱熹认为,做到格物致知,就能够跻身至圣人的境界。如若做不到,那就请安静地做个普通的凡人好了。在知行关系上,朱熹认为先知后行。而认识来源于实践,显然,朱熹的知行观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实际的。
人性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