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现实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谢邀回答,小朋友,像你这样的情况很多,大多数父母不在身边是情非得已,都是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要多多理解父母的苦衷。同时你必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树立好极积的人生价质观,父母不在身边你就把他当着是磨炼自己的机会,且不更好!并且人生迟早也要独立的,坚强面对现实生活。希望你能在健康快乐中存长!在成长中寻找快乐!
大学生兼职丢脸吗
大学生兼职不但不丢脸,反而是值得鼓励的。大学期间兼职是书本知识与三大实践结合的最佳形式,是让所学知识与能力在社会生活中检验的最重要的方式,是让知识转化为能力的最初与最佳入口。凡是在大学期间兼职的人,不但经济收入有了改善,社会经验得以丰富,与人交往的能力得到锻练,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所以大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应该尽早尽快用兼职的方式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
大学生兼职,是体验社会的开始,能够丰富学生的阅历,增长在学校里学不到的社会知识,可能你毕业后会从事兼职的职业,那么你提前进入了角色,比那些毕了业才从事工作的人多了一些经验。如果你的兼职不是你毕业后要从事的工作,你的人生多了一份体验,也能从比较中感觉到哪份工作更适合你,从而更有利于你的工作的选择。当然还有些人兼职是为了改善生活条件,这个是你学会生存的锻炼。
丢脸与兼职搭不上关系,人没有自信,干什么都觉得丢脸。活出自我,为自己而活!
我觉得靠自己勤劳双手兼职挣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劳动不是很丢人,因为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已经超过了18岁,通过兼职减轻父母的压力负担,能够锻炼自己的独立能力,只要不耽误学习,坚持下去就有收获,也是对人生一种生活体验,感受生活中酸甜苦辣才能更好的成人成才。提升自己的能力全面发展,更好进入社会发展生存需要。
其实流芳一般不回答这方面的问题,不过还是没有忍住。我个人觉得哪些认为兼职丢人的有三种人,一种是不管自己有钱没钱但觉得面子更重要的人,他们看中的是体面而不是薪酬高低。
一种是不管自己有钱没钱但就是看不起兼职赚那么点钱的人,这类人一般也赚不到大钱。还有一种人,觉得大学生的劳动力不应该那么的廉价,不应该是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劳动就赚区区百十来块,倘若能找到脑力劳动赚钱较多的兼职,那别人不会觉得你在兼职,会觉得你在工作。
流芳觉得兼职并不丢脸,靠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己养活自己,比起那些啃老不知道要强几千倍,劳动最是光荣。虽然现在这社会,笑贫不笑娼,但是也希望你自己摆正心态,积极向上坚持自己。
你有想兼职的这种想法,说明你有给锻炼自己的机会。无论是口才,还是临场应变能力,大学生在不耽误学业的情况下,还可以兼职,说明你比其他同学成熟些了,脑子里有想挣钱的想法,有经济头脑啦;
其次,也说明你有体谅父母的想法,爸妈供你上大学不容易,兼职其实是可以减轻父母的负担的,你兼职的劳动所得,至少可以极大程度的减少自己得经济压力,小范围实现财务自由,而且你会有满足感的;
值得表扬的是,你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经历社会的洗礼,等毕业出入社会,你的机会和其他同学也是会有不一样的。
强奸犯的人性有多恶,你知道哪些真实发生的女人被强奸的事
强奸犯的人性到底有多恶?研究了1000起强奸案,发现了几个非常惊人的结论:
1.强奸案多半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大概有68%的强奸案都发生在熟人之间。
是的,你没有听错,很多强奸犯都是外表非常和善的人,外表人模人样,背地里却干着这种龌龊事,这才是最让人感觉恶心的地方。这些人往往都是风月老手,最擅长利用熟人间的关系,占着女生的便宜。
以前比较出名的中大教授张鹏,就是打着“老师长辈关爱”的幌子,占着很多女同学的便宜。将那些无辜的女生,变成自己的猎物。
26岁的女作家林奕含,也是因为她年轻时候,被自己老师诱奸,最终一直无法走出阴影,在纠缠的梦魇下自杀。
世界正在老去,我们还很年轻。我们一定要记住一句话:越是熟人之间,越要拥有防范之心。因为你不知道,很多外表光鲜的人,内心是有多么的龌龊。
2.受害人所经受的最大伤害,并不是来自于强奸犯,恰恰是周围人的流言蜚语和过度关爱
根据调查显示,85%的受害者表示,自己受到的最大伤害,并不是强奸犯所带来的,恰恰是周围人造成的。
09年的夏天,一个19岁的河南女孩和4岁的妹妹在出租屋里休息,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女孩没有多想就打开了门,开门的瞬间,女孩吓坏了!
一把锋利的钢刀架在女孩的脖子上,随后,女孩被推进房间里,“啪”地一声,门被关住了!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出现在女孩的面前,男子也是河南的,而且和女孩是一个镇上的,曾经他们相过亲,可女孩对他不太满意,就没有接受他!
但男孩自从见到女孩之后,就对她念念不忘,隔几天就买一些东西到女孩家里,希望以此来打动女孩的心。
女孩不想委屈自己,明确地拒绝了男孩,而且还不止一次!两个人处于你追我避的状态!
那天,女孩母亲打电话让女孩去她那里玩几天,从小女孩就离异,她跟着父亲,和母亲的联系也只是放长假的时候,去住几天!现在的母亲早就结了婚之后,也有了孩子!女孩就没有再过去!
强奸被世人斥责令人深恶痛绝,有些强奸犯丧失良知,手段极其残忍,对被害人太过毒辣,直接杀人灭迹,对待强奸犯必须严惩不贷,最好是死刑,这些人没有人性,大部分强奸犯手段特别残忍,很多都不留活口,这是赤裸裸的奸杀,必须严惩不贷。
曾经发生一件骇人听闻的强奸案,女孩被强奸,最后挖去双眼,这是多么残忍的手段,比死更难受,最后军区医院免费接收女孩学推拿按摩,帮助就业,大家听闻义愤填膺,必须枪毙,这根本就没有人性,手段残忍,活着就是祸害。
强奸犯害怕被认出来所以采取残忍手段让你看不到我是谁,总感觉这样就不会暴露自己,殊不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现在运用的是高科技手段,杀人灭迹只能增加自己的罪行。
强奸犯其实就是故意杀人,这两个很雷同,被害人基本无法正常生活,留下的心里创伤是无法愈合的,必须严厉打击这种违法犯罪,给女性制造安全环境,打击违法犯罪,创造和谐生活环境。
我们经常看到此类案件,让大家深恶痛绝,这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打击的同时应该标本兼治,必须重判,只有这样才能震慑犯罪,绝对不允许私了,不允许减刑,不枪毙也得让他把牢底坐穿,大家说对吗?
一天清晨,一群警察包围了我们村里的一个人的住处。那个人按辈分来说应该是我的叔,不过已经出了五服了。我们家离的跟他们家离的也不是太远,听说他是犯了强奸未遂罪。事后知道是当时他喝完酒之后然后耍酒疯,逮着我们村的一个一个妇女要强暴她,那女的在前面跑,后面好多人在看,幸亏当时是白天。他非常的猖狂,因为他借着酒劲说要去强暴他,女生的衣服都被扯破了,后来他们家属不依不饶,一直要告他,我那个叔就被关到监狱里面做了六七年牢放回来了,但是他从此以后再也没回过村,而是在外面打工,把他的老婆孩子也接走了,我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见过他,估计他也是没有脸面再回到村里面。
还有在我们县曾经也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个女生半夜回家被四五个男的逮住,拉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轮奸了她,而且事后对他进行鞭打,反正那女的最后发现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最后也没有抢救过来。那几个男的因为没有到成年,也都进了少管所之后不了了之,这件事情在我们县当时引起了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