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雠通义
清章学诚撰。此书是在编撰《和州志·艺文书序例》时,结合《永清县志》内容,仿郑樵《通志·校雠略》体例,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成书4卷,初名《续通志校雠略》。后原稿被盗,第四卷遗失。乾隆五十三年校正修订《史籍考》时,更名《校雠通义》。此书在作者生前未能刊行,道光十二年(1832)与《文史通义》合编首次刊刻,后有杭州、广州、贵州几种刻本,内容同。1921年刘承幹嘉业堂刊刻《章氏遗书》,《校雠通义》3卷编为内篇,并增加王宗炎增补的外篇1卷,刊行后成为通行本。1956年古籍出版社据刘承幹嘉业堂本重新标点出版了单本《校雠通义》,是目前最为通行的本子。1987年有王重民的《校雠通义通解》问世。
校雠就是校对书籍,以正误谬。
"校雠"一词是刘向等人在校理古籍时所用的一个词。
校雠本为比勘校对之意:“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冤家相对,为雠。
”先秦古籍中便有有关校雠的记载。西汉刘向、刘歆父子在整理皇家藏书的校雠实践中,第一次归纳总结了校雠规程。 宋代以前所说的校雠,主要是以勘定传本、审定篇次、校正文字为内容的工作方法,它依附于经书章名注疏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