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村宁次投降训示原文
南京冈村宁次(1)将军:
一、日本政府已正式接受波茨坦宣言(2)条款宣布投降。
二、你应下令你所指挥下的一切部队,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听候中国解放区八路军(3)、新四军(4)及华南抗日纵队(5)的命令,向我方投降,除被国民党政府的军队所包围的部分外。
三、关于投降事宜:在华北的日军,应由你命令下村定(5)将军派出代表至八路军阜平地区,接受聂荣臻(6)将军的命令;在华东的日军,应由你直接派出代表至新四军军部所在地天长地区,接受陈毅(7)将军的命令;在鄂豫两省的日军,应由你命令在武汉的代表至新四军第五师大悟山地区,接受李先念(8)将军的命令;在广东的日军,应由你指定在广州的代表至华南抗日纵队东莞地区,接受曾生(9)将军的命令。
四、所有在华北、华东、华中及华南之日军(被国民党军队包围的日军在外),应暂时保存一切武器、资材,静候我军受降,不得接受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以外之命令。
五、所有华北、华东之飞机、舰船,应即停留原地;但沿黄海、渤海之中国海岸的舰船,应分别集中于连云港、青岛、威海卫、天津。
六、一切物资设备,不得破坏。
七、你及你所指挥的在华北、华东、华中及华南的日军指挥官,对执行上述命令应负绝对的责任。
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总司令
朱德
冈村宁次当时所发表的训示名为《致部下书》,以下是其中的部分内容:
“自开战以来,我们为了国家和军队的利益而战斗,而目前最后决战的形势已出现。……大东亚战争以来,士兵和民众都曾奋不顾身,无私无畏地努力战斗。然而,今后我们可能会面临战斗失败、日本崩溃、士兵和民众都难以生存的残酷现实。如果还有人试图忠勇牺牲,确认营地和所在地没有被攻击,决不屈服于敌人,实现自杀性的决战,对于维护尊严和荣誉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任由情感和情绪支配自己,胡乱行动,就会被认为是对国家和军队的背叛行为。不论何时,士兵都应该以冷静而明智的态度考虑如何拯救国家和人民,担当自己应有的历史责任。在一切情况下,我们都必须遵守国际法和惯例,保护被俘虏的敌人,不伤害平民,绝不使用有毒气等禁止性武器。……现在,我们要面对有可能生存下来的现实,维护国家和日本军队的前途和荣誉,为了生存和恢复自身实力而奋斗。要忠实执行命令,服从上级的指挥,保护并支持彼此,在必要时向敌军投降,以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