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灭人欲”这句话,何为“天理”,何为“人欲”
天理即客观规律,包括自然规律与社会运行规律,后者以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主导。
人欲即人的私心。人的私心有二面性,当以不损害他人、社会利益为前提时,是国家允许的,其中大多数是社会发展所必须的,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以损害他人、社会为前提的,是社会摒弃,国家法律、道德不允许的,是题目所指的欲。
天法天规、道德伦理、正法正规及真法真理就是天理。吃穿住行、功名利碌、七情六欲就是人欲。人正常的人欲必须按天理范围享有享受属于正常生活、正常生存就是守天理即存天理。灭掉不守天理法规的人欲就是灭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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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天理,灭人欲”这句话,何为“天理”,何为“人欲”?
儒学在宋朝到达了一个高峰期,个中翘楚就是以“二程一朱”为代表的“理学”,而“存天理,灭人欲”普遍认为是理学提出,“存天理”的“理”就是“理学”的“理”。
但实际上这个概念并非“理学”首创。早在《礼记·乐记》中就已经提到: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这里所谓“灭天理而穷人欲者”就是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
程颐、程颢提出:“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这里所谓“灭私欲则天理明”,就是要“存天理、灭人欲”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朱熹则指出孔子所谓“克己复礼”,实际上也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
为什么“天理”和“人欲”不能共存?到底什么是“天理”,什么是“人欲”?
朱熹认为:“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者也,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天下万物当然之则便是理。” “世间之物,无不有理,皆须格过。”“天下之理,终而复始,所以恒而不穷。恒,非一定之谓也,一定则不能恒矣。惟随时变异,乃常道也。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识之?”“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
我们可以看出,隋唐时期儒家由于经学没落,逐渐成为旁学,而宋儒在改造儒家学术中从佛家、道家吸收部分观点和思维方式,进入形而上的范畴。特别是在道家思维里获取营养,理学已经完全取代了早期的玄学,所以才有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利用道家思维为儒学打下宇宙观这个哲学底子。同时“二程一朱”在思辨上走得更远,终于将经世致用的儒学变成了一门哲学。
说简单些,这个“天理”,不就是老子的“道”么?只不过经过了千年演变,“天理”在朱熹的哲学思想中包含道理、规律、秩序、准则、规定性,“天理”既是天之大理,又是物之小理,还是人之道理。通过这种类逻辑思维,理学家们终于将“道”落实到“做人的道理”,完成或者说纂改了孔子“仁”治天下的本意:“仁者,天下之公,善之本也。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则无序而不和。”
“天理”从“道”大而化之,成为“仁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