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理宗的头盖骨为什么被做成了酒杯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很简单。
蒙古人消灭南宋以后,为了防止老百姓怀恋大宋,对绍兴的南宋帝陵进行破坏。
忽必烈派出一个叫做杨琏真迦的西域和尚,负责破坏宋陵。
杨琏真迦是个妖僧,迷信邪术。
他派人摧毁了南宋六个皇陵,将陪葬品盗掘一空。
《南村辍耕录》和《癸辛杂识》都记述了事情的详细经过:至元二十二年九月,杨琏真迦与允泽率领部众蜂拥到陵区,陵使罗铣竭力相争,不让开陵,允泽拔刀相逼,罗铣无奈大哭而去。这伙歹徒有恃无恐,先盗挖宁宗、理宗、杨后等陵。
当时宋理宗刚刚去世10多年,尸体泡在水银中大体完好。
杨琏真迦发现,宋理宗的头骨比普通人要大得多。根据西域邪术,这种人的头骨如果做成酒杯,会让使用者有很好的运气。
于是,杨琏真迦将宋理宗的脑袋砍下,取走了头盖骨,镶嵌上金银和珠宝做成了酒碗。
其对于游牧民族并不稀奇。匈奴的冒顿单于,就曾将仇敌大月氏国王的头骨做成酒碗。
杨琏真迦并没有将这事汇报给忽必烈,而是希望这个人骨酒碗给自己带来好运。
其实不管中国还是外国,历史上都有将人头做成“骷髅杯”的历史记载,似乎成为了胜利者显示自己功绩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办法。
“首级”一直以来都是将士们显示自己功绩,计算军功的最重要的证据,但是将敌人的首级做成酒骷髅杯,都是少数民族的风俗。
其他的不管是匈奴人还是蒙古人,甚至是女真人,都有将敌人的首级做成骷髅杯的记载。
距离现在最近的,当然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康熙,曾经将大贪官程金山的头颅,制作成骷髅杯,足见凶残。
宋理宗赵昀,大家都不熟悉,甚至没有听说过,但是说到“联蒙灭金”,说到奸相贾似道,大家都应该有印象。
所以,这个宋理宗赵昀真的不是一个好的、称职的皇帝。
宋理宗为了保持自己的遗体永远不腐,特意使用大量的水银浸泡,甚至最里面还含着一颗夜明珠,终于达到了目的,但是这带来的只是厄运。
元朝灭亡南宋以后,宋朝的帝陵遭到了元朝的洗劫,宋理宗的陵寝也在其中之列。
宋朝帝陵里面的陪葬品,珍贵的文物都被洗劫一空。不仅如此,宋理宗因为防腐工作做的非常到位,因此直到南宋灭亡都没有腐烂,而是栩栩如生,得到了特别关照。
宋理宗的头盖骨为什么被做成了酒具,还得从宋理宗本人说起。
宋理宗是南宋的第五皇帝,他的祖上是宋太祖赵匡胤之子赵德昭一脉。由于赵德昭没有继承皇位,他的子孙后代到了南宋中后其已经与平民无异,宋理宗就是赵德昭的十世孙。
宋理宗原名赵与莒,6岁时父亲赵希瓐去世,母亲全氏带着他与兄弟回到绍兴当保长的舅舅家,并在绍兴长大。后来赵与莒改名赵贵诚,登基之后又改名为赵昀,他的身世和三国刘备一样,都是非常疏远的皇室宗亲,但是他比刘备运气要好很多。刘备拼了多半才当上皇帝,赵昀却是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给砸住了。
宋宁宗赵扩是一位挺悲催的皇帝,一连生了八个儿子,没有一个能长大成人。因此晚年无后继承皇位,只好派宰相史弥远到民间打探幸存的皇室血脉。史弥远派出了幕僚余天锡就在绍兴一带多方打听。一日天降大雨,余天锡正好路过全保长家,余天锡进屋避雨。后来余天锡与一家人闲聊,就得知了赵与莒的身份,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当下,余天锡就高高兴兴带着赵与莒兄弟俩回去交差了。
其实,宋宁宗并没有将皇位传给赵昀的打算,原来宁宗生前又找到了太祖赵匡胤的四子赵德芳的九世孙赵竑,并把赵竑立为了太子。但是宁宗驾崩后,宰相史弥远和当时的杨皇后一商量,写了一道假遗诏,废了赵竑,拥立了赵昀,是为宋理宗。
宋理宗从小就没受过正统的皇家教育,所以这个皇帝当的很不称职,即位之初,朝政全交给权相史弥远处理,自己却纵情玩乐,直到史弥远去世后,宋理宗才极不情愿的亲自理政。
1232年,蒙古想彻底消灭金国,打算找南宋助其一臂之力合围金国。这时金国也派来使者,说服南宋一起抵抗蒙古。就在生死存亡之际,宋理宗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只记得金国让宋朝皇室靖难蒙羞仇恨,而不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
金国灭亡后,宋理宗趁机想收复原来金国占领的失地,没想到竟然给蒙古落下了进攻南宋的口实。蒙古兵滚滚而来,宋理宗无力抵抗,而派出去督军的宰相贾似道,只会割地乞和。幸好蒙古皇家内斗,忽必烈退兵回去夺权,这样南宋才得到喘息之功。
宋理宗总算松了口气,但他不去想办法如何应对将来蒙古的入侵,而是挖空心思的纵欲。当时皇宫里的三千佳丽已经无法满足他的享乐,于是宋理宗经常到青楼妓院搜奇猎艳,隔三差五就往宫里带一些当红的青楼女子。
宋理宗是一位非常奢靡的皇帝,死后将许多珍奇异宝陪葬墓中,还把尸体浸入水银,以求千年不腐。
南宋灭亡后,元朝统一中原,由于元政府采用野蛮的民族政策对江南百姓实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所以老百姓怨声载道、苦不堪言,于是非常怀念宋朝的统治。为了断了百姓的念想,元宰相桑哥想了一个阴招,在他的授意下,一名叫做杨琏真珈的西夏妖僧开始疯狂的盗挖钱塘及绍兴一带的宋朝皇陵。它们不仅把皇家墓葬的无数珍奇异宝洗劫一空,而且还把宋朝历代帝王的骸骨压在了一座十三丈高的石塔之下,寓意“镇本”。
当妖僧挖开宋理宗的棺椁时,只见水银浸泡下的尸体保存完好,栩栩如生,妖僧一个邪念油然而生。于是他命人把理宗的尸体捞出来,倒挂在了树上往出沥水银,七天之后将理宗的头颅割了下去,然后镶上金银做成了一个法器。虽然藏传佛教有用人骨做法器的传统,但杨琏真珈的做法更多的是一种变态的炫耀。
《红楼梦》中晴雯与宝玉有发生过关系吗
宝玉和袭人是确实发生了越界事件,这一点作者描述的非常清楚,应该是懵懵懂懂的状态,毕竟现在来看就是小孩子啊!
这时候宝玉才多大啊,仔细算算大概也就8岁多一些吧,古人成熟的还真够早的!
后来和女孩子还有没有就不是很清楚!没有明写了!和碧痕洗澡不知道有没有,只是弄了一床一地的水,也在打水仗也是有的!
和秦钟好像还有点问题!馒头庵里,捉到秦钟和智能儿之后说要和秦钟细细算账,怎么算?算什么?不得而知,以二人平时的关系来看,算一个天雷地火也不好说!
不过呢,宝玉算是好的了,在花丛中能够保持本色,禁得住诱惑!末代皇帝溥仪就是小时候被宫女带坏了,身体都毁了,连个后人都没有!
色字头上一把刀一点都不假啊!如果把你放进那种环境里,你会怎么样呢?
晴雯是大观园中的第一个美丽、漂亮的丫鬟,不仅生得十分伶俐标致,而且性格倔强,不畏权势,敢说敢做,敢怒敢骂,火辣辣地象一盆“爆炭”。
她对于有反封建思想的贾宝玉,心中满怀着一种正如她自己所说的“痴心傻意”。
她对贾宝玉敢于违反封建礼教的行为,打从心里赞成,并且在行动上采取支持与拥护。
她经常替贾宝玉、林黛玉暗通情意,私自传递礼物与手帕。
这样敢于反抗、又助长贾宝玉背离封建道路的“俏丫鬟”,当然不能为封建社会统治者所容忍。
王善保家的等人暗下谗言,王夫人一口咬定她是“狐狸精”,把“好好的宝玉”,“勾引坏了”,于是硬从病床上拖下来将她驱逐出去。
一个野性未驯、最有骨气的丫鬟,悲惨地死在姑表哥家里的“一领芦席上”
贾宝玉闻听晴雯死了,则以炽热的感情,丰富而奇特的想象,生动又形象的比喻,写下了《芙蓉女儿诔》,赞颂了大观园中颇具反抗精神的女奴——晴雯。
这个“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的女奴的惨死,是对整个封建贵族阶级的有力抨击和控诉。
晴雯,这个不甘压迫、富有反抗封建社会精神的女奴,在《红楼梦》中,紧踏其主子贾宝玉的步伐,成为了在封建社会里敢于反抗、并且代表新思潮萌芽的一代青年人。
《红楼梦》中的晴雯与贾宝玉发生过性关系吗?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短短的一生,以下几个字就为林黛玉的人生作了自我写照:“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晴雯这个名字非常好。
仅从字面上来讲就是万里晴空之上的一片彩云,说得更文艺范儿就是:你是天边最美的云彩。
天上的云彩吔,即便是风流云散彩云飞,最坏的结局大不了就是化成雨露回归大地,质回归女儿如水的洁净面目,质本洁来还洁去!
一个人的名字其实就是她个人的信息库,寓情于文,晴雯,是曹公最钟爱的丫头,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女子,岂是主动投怀送抱的袭人之流所能比拟的?
很负责任地讲:晴雯到死都是清白女儿身,与宝玉发生性关系?只是个别人的意淫罢了!
为什么呢?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人在临死之前,是不会再刻意隐瞒心思的。晴雯自知命不久矣,拉着宝玉的手哭诉,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晴雯不是心机女,从来没有想着出卖肉体上位,虽然她也想着一心一意守着宝玉过一辈子,可是对于那些偷鸡摸狗的伎俩却是不屑一顾的。
宝玉宠溺晴雯,在怡红院内是不争的事实,他们俩有很多独处一室的机会,什么侍候沐浴了,什么夜里服侍端茶倒水了等等,可是晴雯是自重的,从没有做过越轨之事。而宝玉待她也是真的好,怕她受委屈,这做主子的平日里反倒是小心得很,生怕冲撞了这个俏丫头。晴雯不想做的事,宝玉是不会强迫她去做的,更不忍心亵渎了这冰清玉洁的芙蓉女儿身。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