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宗教事务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是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秩序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国家《宗教事务条例》等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宗教事务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3、冒充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4、《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5、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辽宁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名称修改为:“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开展宗教方面活动。
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什么原则
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法律分析:根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总则中明确,我国家对于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遏制极端宗教活动,抵御外国利用宗教活动进行渗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宗教事务。
法律主观: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如下: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关于抵御渗透。
法律分析: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条 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