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省伊斯兰教协会按照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负责本省穆斯林朝觐活动的报名和服务工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根据《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改扩建寺庙审批手续如下:第十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房屋、构筑物或者扩建宗教活动固定处所的,应当报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
如何加强宗教教风建设及场所管理
1、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破坏国家统民族团结、社会公安、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2、四是不断提升宗教领域执法检查工作水平,加大宗教事务执法大队、执法中队建设,选优配强干部,落实人员经费,充分发挥宗教执法队伍在深入推进“去极端化”中的重要作用。
3、因此,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审批规定进行,正规合法性是宗教活动场所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效发挥积极作用,参与构建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秩序。
4、在对宗教进行扶持的同时,中央政府还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宗教管理体制,加强对各种宗教进行有效的管理。一是在中央设置专门机构,管理边疆地区的民族宗教事务。
如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
宣扬:鼓励宗教场所举办各种爱国爱党、慈善公益活动,建立正确的宗教观,抵制邪教。服务:深入基层,无论宗教人员还是信众,嘘寒问暖,得到第一手资料,做好贴切悉心的服务。
三是强化对宗教相关的法规规章、办法、条例等制度的落实。落实好对宗教活动场所修建管理的规定,确定好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落实好寺管会备案的规定,依法做好宗教人士的资格认定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第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深入挖掘宗教文化历史资源,传承和弘扬优秀的宗教文化,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制定。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
一是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二是依法加强结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 三是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 四是依法调处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管理 加强农村基层宗教工作的管理。
为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