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各项规章制度
1、第三十二条 寺院园林管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搞好绿化,管好山林,整洁环境,美化景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园林部门专业指导。
2、以下为苏州寒山寺客堂制度,仅供参考 客人来寺住宿,应按手续登记清楚。僧俗客人离寺,客堂应查看室内各种用物,不得失误。 十方僧俗檀那护法来寺,一以诚敬待之,不得有攀权附势,厚此薄彼之念。
3、坐在男居士下手,尽管是受过戒的老居士(无论男、女)也要遵守此等仪轨。除此之外,居士们还要遵守常住的种种规矩与各项制度,不得犯威仪,不得破规矩,不能惹是非。如有违反,按矩受罚,依律赔偿。
4、五)有管理规章制度;(六)有合法的经济来源。
5、其实遵照佛教的制度,只有大丛林(寺院)的方丈才能称为“和尚”。此外,沙弥的剃度师也可称为和尚;比丘的得戒师也称“戒和尚”。所以,其他僧人一般都不能称和尚,和尚实际上是很尊重的称呼。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第一条 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第二条 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出家为僧、为尼条件是: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
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方可予以剃度,并按规定发给度牒。
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的概况
1、第一条 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第二条 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2、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
3、年10月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性文件。共九章,三十八条。
4、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出家为僧、为尼条件是: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
5、寺院管理层由方丈/住持、四大班首、八大执事以及东序、西序等48个职位组成,但基本不全,否则就是十分庞大的大寺院了。以企业的眼光来看,董事长=方丈;总经理=住持。
6、《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
僧伽证办理有哪些条件
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证是出家人,剃度出家后,经过所在寺院考察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
需要。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僧人必须要办理僧人证件,需要向寺庙所在地的宗教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和证明。这样才能成为正规僧人。
僧伽证须年检,一年一审。通过对证件的管理,也是对身心的管理,安住道场,身安道隆。僧伽证由省、直辖市一级的佛教协会统一签发,在这个行政区域内的大小寺院是一致的,而省与省之间,填写内容相似,封面有所不同。
戒牒是一般人看不到的。只有三类人才可以看,一是寺庙的管理者如住持或知客,这主要是针对外出挂单的僧人,二是公安机关,三是给自己的师父看。
佛教僧伽证离开常住寺庙不可以带走。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僧伽证须年检,一年一审,乃至于外出参学期间,僧伽证与戒牒也都要由留单寺院保管,若离开僧伽证所在地寺院,须办理相关手续,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