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有为法和无为法,哪些又是世间法和出世间法
缘起的是有为法,缘起有和合而成没有独立实体,缘起本空,本净,本觉,是无为法。有为就是无为。心不着,无为。心着,有为。菩萨和声闻只差这点。
有为法有作有为,无为法无作无为;有为法必定在三界中现行,因此是世间法;无为法不在三界中,因此是出世间法。有为法是法;无为法不是法。有为法是佛法所出生;无为法是从未出生的,真正的佛法。
师兄若想彻底明白,建议您修学“五位百法”和《般若心经》《金刚经》。有为法又名世间法,一切表象及言说戏论。五大和合而成。
《金刚经》所说的有为法以及无为法指的是什么法?
所以《金刚经》中说的“一切有为法”就是那些都变化的,无常的,趋于毁坏的,有生必有灭的一切事相。它们最大的特点是:“成、住、坏、空”,作为有情众生来讲是“生、老、病、死”。
因缘所生法、生灭法是有为法,反之,如如不动的空性是无为法。
《金刚经》是讲空性、般若、无为的一本大乘经典。 其中的“法”都是指佛法。 “无为法”就是指于法不取相,不染着、用过即舍。 “有为法”就不必说了,那是着相应舍的法(色法、心法)。
金刚经中无为法是有漏法,有漏法是有为法加无为法。无漏法是有为法。有为法不是无漏法。
无为法和有为法 《金刚经》当中所说的一切法,无非是两大类,就是我们上面讲的:一种是事相,是“有为法”;另一种是体性,是“无为法”。体性和事相是相对的,也是统一的。
佛法中的“有为法”与“无为法”,你了解多少
1、包含不同:有为法:有为法包含五位百法中的前面九十四法。无为法:无为法包含五位百法中的最后六法。
2、所谓“无为法”,即代表着宇宙真相,也就是事物的根本。所谓“有为法”,即凡是以自己的意识对客观世界进行描述界定并以此作为自己行为和思想的准则的想法和做法就是有为法。
3、一: 有为法和无为法都离不开心。如果心不攀缘、不执著、不取不舍,就是无为。有为则是追求世间的名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