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哭庙文原文
金圣叹哭庙文
金圣叹,原名采,字若采,苏州吴县人。明亡后,改名人瑞,字圣叹。他自称泐庵法师。
顺治十七年八月,圣叹以非罪而下狱苏州府狱。在狱中,他“乃连日连夜,撰成《临终诗》十五首”。其中一首诗是:“空谷少人行,读书声尚在。至今古迹尚存。呜呼哀哉!乃作诗哭之。”圣叹读书有得,临难从容。从他的《临终诗》中,可见其磊落光明的一生。
金圣叹在吴县任学官时,有一次参加乡试的考生向他行贿,求他透露考题,遭他拒绝。后来,考生们怀恨在心,向巡抚告发了他受贿。于是他被押解到南京审讯。在狱中,他写信给妻子说:“早晨被押走,晚上就回来了。”原来,考生们买通狱卒,让他穿着囚衣在狱中替考,并让他看了试题。他看完试题后大哭一场。出狱后不久,圣叹被处死。据说处死前,行刑官问他还有什么遗言,他说:“天地间最苦的事莫过于死,然而死在我这样的人手里也是甘心的。”接着他从靴筒里抽出一把剃刀,把头发剃光了,说:“把我的头保留下来装在苏州虎丘塔前。”
金圣叹与百余名文士在孔庙悼念顺治帝驾崩。因同情农民的遭遇,金圣叹和众秀才写了“揭帖”,到哭灵场所控告县官任维初中饱私囊,鱼肉百姓。金圣叹亲自写了《哭庙文》道:
顺治十八年二月初四,江南生员为吴充任维初,胆大包天,欺世灭祖,公然破千百年来之规矩,置圣朝仁政于不顾,潜赴常平乏,伙同部曹吴之行,鼠窝狗盗,偷卖公粮。罪行发指,民情沸腾。读书之人,食国家之廪气,当以四维八德为仪范。不料竟出衣冠禽兽,如任维初之辈,生员愧色,宗师无光,遂往文庙以哭之。
——《哭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