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性体是什么意思?
1、在佛教中,体性指实体,即事物之实质为体,而体之不变易称为性,故体即性。若就理之法门而言,佛与众生,其体性同一而无差别。俱舍论卷十三(大二九·七一上):‘体性是善,犹如良药。’体是本体,性是本性。
2、“体”指佛、法、僧,或:觉、正、净。“性”即是“相”!《金刚经》云:“凡所以相,即是虚妄……”。(佛教是很严谨的,高尚的,虽然,我是个佛教徒。但是,我说的不一定对。因为,佛教太深奥。
3、体是本体,性是本性。体与性,同体而异名。在佛学看来,一切东西都随因缘生灭,没有恒常性,所以本性为空。
4、性就好比是水本身。风平浪静之时,波涛不起,水面平静如镜,可这时,水难道没有了,其实大家都明白,水还是在那儿,只是没有波纹,不被注意罢了。
5、这里所说的【性】,是指万物全体之性。比如金条、金块、金器,其【性】为金。而万物全体之性,不可名说;有所名说,即落入万物范围中。
法体是什么意思
法体的解释敬称僧人之身。 宋 苏轼 《答南华明老》之二:“专使惠手书,具闻别后法体 安稳 为慰。” 明 黄溥 《闲中今古录》:“我亦作一偈送汝曰:‘ 江 南竹, 巧匠 作为笼。
这里的“法体”,不是指法身,而是指四大和合之身,也就是指肉体。可以理解为修行佛法的身体。或者理解为传承佛法的身体。佛教中僧人的火化,称为“法体荼毗”,也证明法体是指肉身。
法的本体是指法律存在的实体或实在性。法的本体探讨了法律作为一种现象或存在的本质特征和属性。
法律体系(Legal system):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司法机构、法律程序和法律制度的总称。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如常见法系、民法系、穆斯林法系、习惯法系等。
法律体系(Legal System):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请问佛教名词法报化、体相用是何意,请用简单明了的话解释
此等众生,宿根既浅,烦恼又厚;认诸法为实有,难喻以当体即空之理;须用粗浅教义以训练之。三乘教中经律论三藏即其教法(台宗目为藏教)。其要旨在明诸法生灭无常,从因缘生。正化二乘,傍化菩萨。
‘大方广’是法,也就是大乘经常讲的真如自性的体相德用。‘佛’是能证之人,圆满证得自性的体相作用的人,就叫成佛,我们称他为佛陀。‘华严’是比喻。杂华,杂是杂色,有各种品种,像一个大花园一样,一切花应有尽有,一样也不缺少。
化身是指为度特定对象,临时变化现出的身份,如宋朝时,弥勒菩萨化身为布袋和尚,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和来处。应身和化身一般合并起来讲应化身,都是法身起作用而现的相。《华严经》中,华藏世界的毗卢遮那佛才是佛的报身。
佛教是佛陀对世间人民一种至善圆满的教育,简称为佛教。佛教所研究的对象是我们自己和我们生存环境的事实真相,用佛教的专有名词来说叫——诸法实相。
《金刚经》上讲得很好,‘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这个解释非常圆满。‘如’用现代哲学名词来说, 就是宇宙万有的本体。‘来’指宇宙万法的现相。 现相是本体之现相,本体是现相之本体,体相是一不是二。
人的身体在佛教语里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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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传佛教推崇的是心性上的修为,所以把肉身称作臭皮囊,因为肉身只是一个修行心性的载体。但是佛教也把肉身称作渡苦海的宝筏,因为心性和精神只有承载在肉体上才能悟道。
只有凡夫认为身体是自己,有的宗教认为意识或灵魂是自己,心理学认为会思考的才是自己,佛教认为真心本性才是自己,故而身体是臭皮囊。
详解佛教不净观(图片来源:资料图) 我们现代人在身体上下的功夫最多,生活里面对身体下的功夫最多,一打开电视,那些营养品、养颜液等针对身体的广告也最多,我们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是围绕这个身体在转。
这里面有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大家应该明白,在汉语当中其实是不存在舍利这个词的,舍利这个词是梵语直接音译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