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怎样理解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这是相对而言,对执法修行的人来说,就是破法执,希望他在相见性。一个人从生下来到死都在修行,如果没有见性,还是等于零。毕竟人的一生太短暂了,就像大海里的波涛,幻生幻灭,就像闪电一样瞬间即失。所以执法修行的人应该有这个观念。在修行中,无论心中出现什么样的念头,无论善恶,还是贪嗔痴,都不用理它,不被念头带着走,身心自然清静,念头是自性的显现,就像大海幻化波涛,本是一体没有分别。所以修心的人啊,顿悟见性即了,若在说修行,是多此一举。大乘圆顿悟心即了,知天地万法唯自性显现即是见性。
“法”者,事物也。“有为”者,造作、生灭、变化也。吾人之身心,房屋街道城市国家山河大地宇宙星体,一切具象可触摸观测之物,抽象思想思维文化科学文学艺术,甚或上帝耶稣一切神祗,乃至时间空间,皆属因缘暂合之假象、造作有为之事,有成即有坏,有生即有灭,虽生灭周期有长有短,观其根本则虚妄如梦幻一场,又如朝露闪电,不可安住、非实有之。故佛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一切有为法像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实观。释迦牟尼佛在金刚经里说的经文。就说世间的一切都是虚假不实的,转瞬即逝,来无影去无踪。人间的一切善恶是非,都是由因缘合和而成,善恶是非,讨债还债。世间名利也是虚妄,如镜中花水中月,凡事都有生住坏灭这么一个轮回过程,就像花开花谢一样,缘来缘散,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谁又能留下什么?
一切有违法向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正对应了金刚经里的那句话: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人生一切没有真实,冤有头债有主,都是讨债还债,如果你把它当真了,会被这眼前无情的现实所吞没,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不能自拔,苦不堪言,走不出迷宫。释迦摩尼佛告诉你,世间一切都是假象,讨债还债而已,何必当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