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弟子可从事卖酒的工作吗
世俗让人迟顿,宗教使人疯癫。难道为人处世非要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吗?职业只是营生的手段,其实无关宗教,所谓的五戒八戒的,那只能是对俗人规则。佛佗在提出戒律时,更是提出平等,故而平等才是真正的无上。这才是真觉悟。当一个人,不把世俗和戒律当成生活准则,跳出各类条条框框的约束,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只有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回看世界、世人,你才会觉得往事不堪回首。
按照佛法教义来说,佛弟子最好不要卖酒。因酒能乱性,能滋生恶行,令人身口意三业不得清净,故佛令五戒弟子乃至菩萨戒弟子均不得饮酒。菩萨戒弟子更不许送酒买酒卖酒。若是初学,虽未受戒,还是要以戒法为准绳,尽量约束自己,不饮酒,不劝人喝酒,不送酒不卖酒。如果已经是在买卖酒的行业工作,后学了佛法,知道酒业的过患,应当渐渐远离酒业。若已经受五戒乃至菩萨戒,那就绝对不可以饮酒送酒卖酒,也不可劝人饮酒,犯者违反佛戒,除了酒业本罪,另多一重犯戒罪,因明知故犯。
如果世人都出家,人类还能延续吗
印度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是佛教,这个教门居然教导人们不结婚不生孩子,这样子的话,哪来的下一代?佛教跟人类有什么仇恨吗?要让人类灭绝吗?印度人创造了这个教门,在自己的地盘说佛教是地狱教,不让印度人上当,却把这个教门努力的传播给中国,不是想要中国人绝后吧,细思恐极!另外,诸佛菩萨都是印度人,佛经明明说了佛只是老师,是不佑人也无能佑人的,伪和尚为了骗钱却造假说佛能佑人,诱骗中国人去烧香跪拜印度人(诸佛菩萨都是印度人),甚为可恶!
胡适曾担任北京大学校长,擅长考据,把佛教东传时代, 看成中国的“印度化时代”。
胡适先生论佛教:信仰印度化是中国之大不幸,我必须承认我对佛家的宗教和哲学这两方面皆没有好感。事实上我对整个的印度思想——从远古的《吠陀经》的时代,一直到后来的大乘佛教,都缺少尊崇之心。我一直认为佛教在全中国”自东汉到北宋”千年的传播, 对中国的国民生活是有害无益, 而且危害至深至巨。
可惜办不到啊。真正学佛修道出了三界,也是要回自己第二故乡的,回归真正大道。
可惜这人都贪恋红尘,忘记了自己是谁?也找不回回家的道,大道母亲大道父亲还在盼儿回家呢。人本来就是因为犯错误,所以才会被罚到人间的,到了人间更是迷途不返,贪恋红尘,忘了自己本来的家,忘了自己到底是谁了?何时回家呢?
别说回家了,就是让人去当和尚去学佛,又有几个愿意的呢?人世间啊,监狱啊!到了人世间,也不思悔改,又进人间监狱。唉!真是监狱套监狱啊!不好好做人的,活着又进监狱,死了又下地狱,人类真的是苦不堪言啊。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存天理、灭人欲”这个话。我们应该怎样理解
我们知道,汉字有一个根本特性就是形、音、义三位一体。由此可知一一“欠谷为欲”,也就是说人饿了要吃饭(食欲),正是人真正头等着的大事!难道“灭人欲”不就是“灭人欠谷”吗?居然这也能拿来当作陷害朱熹的罪证吗?还有没有天理?
“存天理,灭人欲”咋一看,好家伙,集“儒道释”为一家。这是宋代理学家朱熹提出的。
此处“人欲”是指超出人的基本需求欲望,如私欲、淫欲、贪欲等。
那我们来看看这位“大贤”的品德。可谓是“不敬于君”,“不忠于国”,“自私自利,”“道德沦丧”,“文化蛀虫”来形容。
朱熹宋代理学大师,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它自己却于儿媳通奸,还让守寡多年的儿妇怀孕,乱伦。引诱尼姑作为小妾。可谓道德沦丧。
同时朱熹对于诉讼有着非常重大的偏见,他认为,凡是涉及到诉讼,都是先论起尊卑、长幼、上下、亲疏之分后,才听凡人是非曲直的言辞,他的理念是要“以理杀人”。可是他却未曾想过,如果诉讼按此原则执行,那么有地位的人说什么都是对的,下层人民如何伸冤?
朱熹为了迎合宋朝“弱民思想”,删改孔圣儒家主张,是很对不明缘由的人对孔圣不敬,认为孔圣文化毒害中华千年,这是不对的,我们来看孔圣形象,左腰挎剑,右手持书。儒家文化史崇文尚武。而到了朱熹手里,阉割了尚武。
它为何成圣?元、明、清三朝封为“圣人”。很有意思,三朝都是外族建立的皇权,朱熹的理论弱化汉族意志,以便统治者。朱熹可以说是集大成的小人,而非圣人。
这能用它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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