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称呼孩子们
古人一般谦称自己的儿子为“犬子”或者“小儿”等。
如果家中不止一位儿子,则用“伯仲叔季”或“孟仲叔季”表示儿子排行次序。
后来就改用了其他表示法。如:老大称长子,老二称次子,老三称三子,老四称四子,老五称五子,……,最小的儿子称幼子。
女称婴,后来孩童都称儿。
婴幼时期(0-1岁),则称为“襁褓”、“婴儿”、“婴孩”。襁褓为包裹婴儿的宽带和被子,比如《列子·天瑞》:“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人自生至终,大化有四:婴孩也,少壮也,老耄也,死亡也。”。
幼儿时期(1-2岁),则称为“孩提”。指幼儿始知发笑尚在襁褓中,颜师古注:“婴儿始孩,人所提挈,故曰孩提也。孩者,小儿笑也。如《老子》:“如婴儿之未孩。”,《孟子·尽心上》:“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
幼年时期(7、8岁),则称“龆龀(tiáo chèn)”、“髫龀之年”、“垂髫”等,“龆龀”指换牙,通“髫”,“髫”指小儿下垂的短发。《韩诗外传》:“男八月生齿,八岁而龆齿”,《东观汉记·伏湛传》:“龆龀励志,白首不衰。”。
孩童时期,也称“黄口”。黄口本指雏鸟的嘴,借指儿童,《淮南子·氾论训》:“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高诱注:“黄口,幼也。”)。古代户役制度称小孩为黄,隋代以不满三岁的幼儿为黄,唐代以刚生的婴儿为黄。后来,十岁以下儿童皆泛称为“黄口”。
未成年时期,则泛称“总角”,出自《诗经》,如,如《诗经·卫风·氓》:“总角之宴,言笑晏晏”,《诗经·齐风·甫田》:“婉兮娈兮,总角丱兮。古时少儿男未冠,女未笄时的发型。头发梳成两个发髻,如头顶两角,后代泛称儿童时代。
男孩十二三岁,也称为“诵诗之年”、“舞勺之年”,十五岁,称为“舞象之年”,二十以下称为“弱冠”;女子十五岁称为“及笄之年”。这些都出自《礼记》,《礼记·内则》:“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女子十年不出,…,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