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佛教)中二障是什么意思
1、指烦恼障与所知障;烦恼障,由我执(人我见)而生,以贪嗔痴等一切诸惑,发业润生,烦扰有情之身心,使在三界五趣之生死中,而障涅槃之果,故称烦恼障。
2、【烦恼障】(术语)二障之一。对于所知障而言。百二十八之根本烦恼及随烦恼,恼乱有情之身心,能障涅槃,故名为烦恼障。佛地论七曰:‘恼乱身心,令不寂静,名烦恼障。
3、烦恼障又名惑障,即贪嗔痴等烦恼,能使众生流转于三界之生死,因而障碍涅槃之业,故名烦恼障.贪、嗔、痴等烦恼能使生死相续,障大涅槃,名事障。
4、即五种障碍。又作五碍。(一)指女子无法成为梵天王、帝释、魔王、转轮圣王、佛等五者。一般五障常与‘三从’连用。又大宝积经卷三十八之说,则缺魔王一障。
12397在佛家什么意思
1、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有无量。也可另外回答你,一是体二是相,三是用。还有三三是三三昧。
2、表示十法界或十方; 9,表示九九归真; 7,这是佛教最吉利的数字,“佛行七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3、因此叫做更改种姓,就是由凡夫变为圣者的意思。标志着佛法修习的成功,从此不再落入恶道,在七生内必定解脱。十三个僧残戒:僧残属於比丘或比丘尼违犯的粗恶罪(重罪之一)。
4、“阿弥陀佛”,是梵文的音译。大乘教佛名。据说阿弥陀佛原为国王,后放弃王位,出家为法藏比丘后,发了四十八个愿,而成正觉。
5、欲知佛法369,可善闻善思。略说,3者,三宝,6者,六波罗蜜,9者,九次第定。佛法无边,广说无量,若欲广闻,可读”大智度论”。
6、按照佛教经典解释:“唵”表示佛部心,代表法、报、化三身,也可以说成三金刚(身金刚、语金刚、意金刚),是所有诸佛菩萨的智慧身、语、意。
二执的解释
1、佛教中的二执是指执着于存在和不存在两个极端观念。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阻碍我们的灵性成长和自我觉醒。执着于存在只会让我们自我膨胀、坚信不疑、骄傲自满;而执着于不存在则会带来无助和绝望的情绪。
2、因为同一烦恼有我执和法执两个方面,所以分别立为烦恼障和所知障。即迷于诸法的体者谓所知障,迷于诸法的用者谓烦恼障。比如,有情皆为五蕴假合,如果对之而起贪爱,这就是对五蕴如幻虚假不能通达。
3、二执,即我执和法执,又称人法二执,或生法二执。这是两种错误的执见,执有常一自我的实体,叫做我执。执诸法皆有实体,叫做法执。
4、俱生起,指无始以来熏习于虚妄分别,由此为内因,出生后存于七二识,起任运妄执。第七识的妄执相续不断,第六识的妄执时有间断。分别起,指由非理学说和见解而起的妄执,存于第六识的妄分别。
5、“断灭”是什么都没有,否定一切的意思。二执,即我执和法执,又称人法二执,或生法二执。这是两种错误的执见,执有常一自我的实体,叫做我执。执诸法皆有实体,叫做法执。
6、法执乃于如幻假有之法生起实有之妄执,其体较宽,为独一而起;我执则迷于法之用,故其体较狭,而必与法执并起。此二执皆以萨迦耶见为体,由于力用不同而有二障之别,即以执我称为烦恼障,执法称为所知障。
我法二执什么意思?作何解释?
1、又称我法二执、人法二执、生法二执。(一)我执,又作人执,以不知人身为五蕴假和合,而固执此中有常一主宰之人我。(二)法执,乃不明诸法因缘而生,如幻如化,而固执法有实性者。
2、二执,即我执和法执,又称人法二执,或生法二执。这是两种错误的执见,执有常一自我的实体,叫做我执。执诸法皆有实体,叫做法执。我执在小乘部派佛教里有各种说法。
3、和对起贪爱产生惑障,前者是迷于法体的法执,即所知障,后者是迷于法的用的我执,即烦恼障。如果悟觉五蕴之体如幻虚假,那么对这假合的有情也就不会起贪爱了。因此说我执依法执而起,烦恼障依所知障而起。
4、【我执】是人类最重的烦恼,它以我的观念、知见、习惯、逻辑等等阻碍修行人看清客观事情的本然。【法执】是偏执与某一种方法是好的、对的,其他都是不正确的。他不懂得不同的方法适合不同人的因缘。
5、二执,即我执和法执,又称人法二执,或生法二执。这是两种错误的执见,执有常一自我的实体,叫做我执。执诸法皆有实体,叫做法执。
人法二执
二执,即我执和法执,又称人法二执,或生法二执。这是两种错误的执见。执有常一自我的实体,叫做我执。执诸法皆有实体,叫做法执。我执在小乘部派佛教里有各种说法。
二执,即我执和法执,又称人法二执,或生法二执。这是两种错误的执见,执有常一自我的实体,叫做我执。执诸法皆有实体,叫做法执。
又称我法二执、人法二执、生法二执。(一)我执,又作人执,以不知人身为五蕴假和合,而固执此中有常一主宰之人我。(二)法执,乃不明诸法因缘而生,如幻如化,而固执法有实性者。
我执与法执之并称。又作人法二执、生法二执。略作二执。小乘说一切有部等主张法体实有,故仅揭出「我执」之说;大乘则观诸法皆空,故对主张法为实有者,称为「法执」,而说我、法二执。
“断灭”是什么都没有,否定一切的意思。二执,即我执和法执,又称人法二执,或生法二执。这是两种错误的执见,执有常一自我的实体,叫做我执。执诸法皆有实体,叫做法执。